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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甲生(右)、其妻盤麗藝(左)在法庭受審。 |
“貪欲膨脹使我把持不住自己”
懺悔人:樊甲生
原任職務:原任郴州市委常委、市委宣傳部部長
觸犯罪名:受賄罪、行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判決結果:2007年11月,樊甲生被湖南省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9年,現在長沙監獄麓峰監區服刑。
犯罪事實:樊甲生利用職務之便,與其妻子盤麗藝涉嫌共同收受賄賂70萬元人民幣,樊甲生個人涉嫌單獨收受賄賂117萬元人民幣、5萬美元、5萬元港幣。樊甲生為了達到自己職務升遷的目的,先後9次向郴州市委原書記李大倫行賄63萬元人民幣。此外,他還有400餘萬元人民幣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新聞背景:這是樊甲生近日在湖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服刑人員現身說法警示教育大會上的懺悔。
第一次收下的禮金送給了“老板”
我生於1954年,父親是井岡山時期的老紅軍。我發奮讀書, 19歲加入了中國共產黨。大學畢業後參加工作,1987年元月組織上安排我到安仁縣任縣委副書記,後任縣長,1994年任安仁縣縣委書記。在縣裡工作十四年,我是比較注意廉潔自律的。
2001年我擔任郴州市政府助理巡視員。同年,中組部安排我到國家建設部掛職鍛煉一年。從北京掛職鍛煉回到郴州後,2003年任中共郴州市委常委,分管工業、交通工作。2005年任郴州市委常委、市委宣傳部長。
我的蛻變是從我到市裡任職後開始的。2001年,我在北京掛職鍛煉,縣裡的一名老部下到北京來看我,送給我2萬元。這是我從政後第一次收下的禮金。過春節時我將這筆錢帶回郴州,送給了我的“老板”,這也是我第一次給我的直接領導送禮金。2003年5月我任郴州市委常委,分管工交,同年10月我的一個朋友送給我8萬元,此時,正逢我“老板”過生日,我將這筆錢送給了他。
2004年,我的一個朋友投資辦一個鐵礦,請我給縣政府領導打個招呼,提供一個良好的辦礦環境。我專門安排時間與縣領導一起到辦礦現場給縣裡提出了要求。2005年春節期間朋友分兩次共送給我2萬美金,說你的小孩在國外讀書,需要外幣。當時我也確實需要換外幣,也就接受了。
在市裡任職這些年,逢年過節,親朋好友送來禮金,少則幾百元,多則幾千元,有的拒絕了,有的也接受了。
就這樣,我從不接受禮金,發展到接小禮金,從接小禮金發展到接大禮金;從不給領導送禮金,發展到送禮金,從給領導送小禮金,發展到給領導送大禮金;從不插手建設項目和礦山審批事項,到打招呼,並接受大額好處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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