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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何以輕鬆變“官員”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1-04 10:47:54  


  作者:花玉喜 江蘇連雲港 教師

  原山西運城市委副書記仝有才“寶貝兒子”仝宵,從鋃鐺入獄罪犯,刑期未滿假釋,變戲法一般入黨、升職,繼而成“五毒俱全”犯罪團夥首領。26日被運城中院一審判處死緩,並限制減刑(2011年12月28日新華網)。

  仝霄14歲虛改年齡參軍,一年後偽造手續退役。仝16歲時多次持槍、持械傷人索要錢財。先因故意傷害罪被刑拘,1995年,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刑10年,1997年改判為8年,次年假釋。判刑10年的仝霄不用三年被假釋。司法人員不顧社會正義,如此放縱罪犯,這完全是對法律的褻瀆。如此法律喪失應有權威,這樣法律還有什麼尊嚴?社會哪來公平正義?當然,這背後一定存在金錢運作。當今社會金錢似乎是“萬能鑰匙”,可打開一切通道!如此,我們的監獄還能關住什麼犯人?還如何履行對罪犯改造?如此社會還有多少惡徒怕犯罪? 

  仝有才弄虛作假,偽造學歷證明,原運城建委主任姚克讓工作失察,對下屬單位被判刑仝霄未除名,市公用事業局長王江河、張德發為假釋人員仝霄調動工作。為了罪犯仝霄,相關官員無一不竭盡全力相助。今天社會到底怎麼了?哪還有官員能堅持原則?哪還有官員能分辨是非?1999年仝霄隱瞞判重刑事實提出入黨申請,運城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副處長杜明,支委李志強將假釋人員發展入黨。一個重刑假釋罪犯竟如此輕而易舉成為無產階級先鋒隊成員,入黨竟是這樣把關?如此真的難怪黨組織內有如此多腐敗,因黨的隊伍裡有太多“垃圾”。這背後沒有金錢參與嗎?在多少官員為了“人民幣”可以賣國的背景下,賣“黨票”是不足為奇的。如此人們不難明白,多少“垃圾”是怎麼一個個混進黨內的了? 

  市交通局長趙篤康等將仝霄調入交通局;未經研究在仝霄聘幹表中加蓋單位公章。交通局人事科長穆宏武將仝霄假文憑、假聘幹表裝入檔案,為仝霄提拔提供便利。2006年,仝霄未正式任職便擔任運管副處長兼駕校科長。交通局眾多官員對仝宵作假行為視而不見;罪犯堂而皇之被引入“仕途”;完成從假釋人員到交通局官員的“變臉”;短期內培養一罪惡累累貪官。駕校招收5000學員,仝霄要從中拿走50萬。仝五年內向14駕校索賄2160.54萬元,在北京購置價值2009萬元房產。仝霄在外面斑斑劣跡,在機關每年考核中卻屢屢被評為優秀。難道這一切只是個別官員工作失職?如果只是仝宵一個人作惡不可怕。可怕的是相當多公職人員喪失原則、失職瀆職,導致仝霄帶“罪”升官。在這裡哪還有監管制度規則?人們看到的怎麼竟是天大的“漏洞”?這豈止是監管缺位,純粹是嚴重“失守”,是基層官場整體淪陷! 

  仝宵聚眾鬥毆,2006年底,糾集上百社會閑散人員在一歌廳滋事,朝天鳴槍打砸車輛。因報銷問題兩次雇人毆打辦公室主任閆麗娟,在閆身上亂砍數刀。仝購買“麻黃素毒品”600多片聚眾吸食。仝開設賭場,先後10次去緬甸等地賭博。仝霄多次將運城某衛校女生蔡某強姦:在各大酒店和洗浴中心玩弄女性達110人之多。以仝霄為首涉黑犯罪集團瘋狂作案18年,其團夥持有槍支11支,仝霄變成十足危害社會魔鬼。垣曲縣新城派出所副所長張國宏,辦理仝霄持槍傷害案中,竟沒有收集仝犯罪前科法律文書,不追查仝潛逃去向和隨從人員,多次接受仝霄宴請禮品。鹽湖公安分局刑偵副中隊長李志武,明知仝霄有關問題,仍為其外逃提供便利。公安人員樂於淪為犯罪分子保護傘,在利益誘惑下,竟不惜以身試法,毫無法律畏懼!執法人員竟一個個甘當罪犯幫凶! 

  仝霄在入伍、退役、蹲監獄、檔案、工作、學歷、入黨、聘幹、提拔等方面全盤造假,一再順利“變臉”?由“黑”變“紅”比變魔術還快。一個“五毒俱全”黑社會組織首領居然當上處長?仝宵頻繁作案大肆斂財,成為犯罪集團黑老大,何以多年來相安無事?圍繞發生在仝霄身上的官場“奇跡”讓人莫名驚詫!這是官場諸多官員默契配合創作“成果”。《水滸傳》裡欺男霸女、驕橫跋扈的高衙內,與仝霄相比也會為之遜色!仝霄“傳奇經歷”不啻是一部極具震撼力的反腐教材,催人警醒!當權力為違紀違法行為大開“綠色通道”,還有什麼事情不能發生?還有什麼事情不可能發生?這真應了仝宵的話:只要有我老子在,啥事都沒什麼大不了。這暴露我們官員監管上存在的問題太嚴重了? 

  仝霄父子如何讓運城官場乖乖聽命的呢?仝有才1984年因腐敗被雙開,權威難以震懾今天官員,何以能左右運城官場17年,這背後一定有利益牽扯!在當今社會,金錢是多少官員意志原則“催化劑”,金錢所到之處確是無所不能!仝有才是市委副書記就可如此我行我素?那麼,更大的官員又將如何?這讓人看到一個官場的“黑網”,更讓人感覺到權力失去制約的可怕!“官二代”如不嚴加約束,釀成的嚴重危害可能遠遠超出人們預料! 

  仝霄犯罪團夥落網79人,其中公職人員41人,包括縣處級幹部12人。對涉及該案違法違紀黨員幹部給予開除黨籍處分1人、開除公職處分3人、撤職4人、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警告處分12人。對其中多少人的處分是不是太輕了!人們有理由擔心,不殺仝霄就是讓他幾年後重出江湖,繼續危害社會!在今天社會,這樣的“希奇”事還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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