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來,隨著社會公德的起起落落,“彭宇案”總像一根金色的杠杆在我們的眼前晃動。對於這個名字,我們給予了太多的厚望。甚至已經不把彭宇當成一個人的名字,而是一個捆綁著太多道德元素一個“神”。我們膜拜、拔高、更在神話他。而現在真相顯現,竟然如此的幹癟骨嶙,甚至猥瑣不堪。願望和現實盡然相差的這麼遙遠,這個“玩笑”開的太殘酷了。
但是回過身來讓我們看看這一事件的前前後後,才發現我們對一個平平常常的事件,賦予了太多的想當然。作為以年輕人來說,看到有老人倒在地上“當然”要去出手幫扶。而老人摔傷為了能輕鬆治療“當然”會倒打一耙。在經過彭宇的“欲說還羞”,記者的著色和放大,老太成了“老污婆”,彭宇就成了“高大全”了。但是人們似乎忘記了基本的人性道德美醜是沒有年齡性別局限的,年輕的彭宇如果老老實實地認賬,不僅丟人,更要大把地賠錢。而如果能“把壞事變好事”,不僅能博得社會的廣泛同情,能出名,更能把幾萬元的醫療費“賴掉”。也可以說,擺在彭宇面前的誘惑要比老太的大得多。但是因為彭宇的辯解太迎合社會的善良心理了,於是,這裡一出聲,那邊馬上就被上千倍上萬倍的放大,以至於真正的事件真相沒人注意更不需要注意了。
應該說,在彭宇的問題上我們其實是在進行著一場“全民造神”的行為。不僅不相信彭宇會在這一事件中造假,就是在此以後的所有扶老事件中都是一邊倒的譴責老人了。一時間老人倒地似乎就是為了訛人、倒打一把。倒地的老人不僅被妖魔化了,更成了社會道德淪喪的罪魁禍首。而就是在彭宇案中一個明顯的矛盾卻被我們忽視了。按照公眾的猜想,“做了好事還賠錢”的彭宇在法院判決後,一定會在第一時間向媒體記者“鳴冤叫屈”。而在當時的語境下,彭宇如果這樣做肯定會得到社會的大力支持。但彭宇卻同意了“一次性補償徐壽蘭1萬元;雙方均不得在媒體上就本案披露相關信息”的附加條件。這是為什麼?彭宇不是蠻有理嗎?有理幹嘛還要同意“封口”?
彭宇太豐滿,但真相卻很骨感。而那個太豐滿的彭宇是我們想象的,甚至是媒體記者們有意無意的塑造出來的。而現在這個骨感的彭宇才是真實的彭宇。對待這樣的大起大落,我們也用不著太失落。因為這就是生活,就是實實在在的現實。更應該看到,公眾之所以把彭宇想象成道德上的“高大全”,恰恰說明我們現在的社會更需要“彭宇”的那樣一種精神。彭宇倒了,那種扶老的精神不能倒。而要扶起這種精神,更需要我們一起動手。(時間:1月17日 來源:四川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