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案發生近6年了,期間發生多起類似事件,一直以來,南京官方任各地將“救人反被訛”的新聞冠以“X版彭宇案”,不加以阻止,也不加以解釋,彭宇案一直都是那“見死不救”的豁口。可如今,南京官方突然稱彭宇案是誤讀的,如此“翻案”,的確令人費解。既然當事雙方已經稱保守秘密了,政法委書記又有何權利訴諸於眾?
因見死不救的人多了,栽贓陷害訛人的人不少了,社會上逐漸彌漫著冷漠的氣息。而關乎此的各種討論,自然甚囂塵上,無論是真知灼見還是一腔熱情的個見,都充滿著智慧與正義表達的力量。故而,社會共識早就超越了彭宇案的爭議,達到了新的高度。
這高度具體體現在:一者,需要一場社會的道德大討論。小悅悅事件之後,廣州便有此舉。二者,為見義勇為者立法保護。同是小悅悅事件之後,深圳做到了。這二者,雖有照搬外國經驗之嫌,卻因其確實可能發生“正面效應”,成為了一種新的社會共識。即便沒有彭宇案,之後爆出的那麼多類似事件,總有一個會取代彭宇案的位置。更何況,彭宇案中最大的質疑,還來自於一審法官的“想象判決”。而此事,劉志偉也承認了。既如此,那彭宇案本身,誤讀之說也成了偽命題。須知,我們害怕與擔憂的並非訛人,而是被訛之後法官的“想象判決”,這般境況之下的受害者,必然是每一個人,這才是焦慮之所在。
“見死不救”的尷尬,仍在上演,這般困境,自然需要現實的紓解。要怎樣才能趕走冷漠,讓摔倒者有人敢扶,恐怕更值得探討與深思,而事關這的探討,早已不再停留在彭宇案的爭議上。彭宇案只是一個“點”,而社會問題的紓解卻是一個全方位的問題,故如今,爭議彭宇案有多激烈,離問題解決便有多遙遠。(時間:1月17日 來源:法制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