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9日電/據來自廈門市湖里區法院的消息,該院近日對一起走私製毒藥品案件做出一審判決,包括一名台灣籍被告人的3人被判刑。
新華社報道,湖里區法院審理查明,2011年1月至3月間,台灣籍被告人朱秀娟夥同陳某(台灣人,另案處理)將含有麻黃鹼成分的藥片,分3次以“感冒藥”的品名,逃避海關監管從台北經由物流公司運輸至廈門出售給被告人蔡長勝。
被告人蔡長勝、曹四香經預謀,將上述藥片及自行收購的“復方鹽酸偽麻黃鹼緩釋膠囊”等藥品經重新打包後逃避海關監管運輸至緬甸,用以製造冰毒。
湖里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蔡長勝、曹四香違反國家對易製毒化學品的管制,逃避海關監管,將麻黃鹼、鹽酸偽麻黃鹼運輸出境,可鑒定重量合計34.81千克;被告人朱秀娟違反國家對易製毒化學品的管制,將麻黃鹼從台灣運輸至大陸,可鑒定重量為33.49千克,其行為均已構成走私製毒物品罪。
法院一審判決蔡長勝犯走私製毒物品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曹四香犯走私製毒物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7個月;朱秀娟犯走私製毒物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