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3日電/財政部日前發佈通知,決定從今年起,開展中央部門駐各地中央基層預算單位綜合財政監管工作。
據人民日報報道,開展這項工作,對於規範中央基層預算單位財政財務管理,提高財政管理效能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將起到哪些作用?財政部監督檢查局局長吳奇修接受記者專訪,對基層預算單位財政監管進行解讀。
監管難點在哪裡
有些中央部門預算90%用於基層單位,管理鏈條長,支出及資產總量大
“建立健全財政監督機制,就是要覆蓋所有政府性資金和財政運行全過程,中央部門包括其下設的基層預算單位當然不能例外。”吳奇修說,中央基層預算單位履行著重要的社會公共事務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其佔有和使用的資金資產基本上都來自中央財政。
中央基層預算單位,是指中央部門下設的二級及以下基層單位。比如,財政部在全國的35個財政專員辦,還有北京、上海、廈門國家會計學院等,都屬於財政部的基層預算單位。像實行垂直管理的一些中央部門,如國稅部門,省、市、縣甚至鄉鎮都有它的派出機構,這些派出機構也是它的基層預算單位。中央基層預算單位分佈廣、層次多、數量大,全國總共有2萬多家。有的中央部門下轄五六級基層預算單位,有些中央部門的預算90%用於基層單位,管理鏈條長,支出及資產總量大。
吳奇修介紹,從近年來的財政監管情況看,大量的財政資金分配到基層預算單位後,財政部門的監督沒有及時全面跟進,對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並不完全掌握。而中央部門作為主管單位,受機構人員配置等方面的制約,也難以對分佈全國各地的大量基層預算單位實施全方位的有效監管。與中央部門相比,基層預算單位在管理上相對薄弱,個別部委存在預算編製不夠完整真實,資金使用效益不高,資產閒置浪費等現象。
一些基層預算單位內部管理不規範的問題仍較突出,私設“小金庫”、預算管理不合規,財政風險敞口較大,有的甚至給國家和單位帶來重大損失。在過去3年“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中,全國共發現“小金庫”6萬多個,其中黨政機關的“小金庫”問題大多數發生在基層預算單位。去年,財政部對部分中央部委和基層預算單位檢查發現,存在從基層預算單位違規劃轉套取大量財政資金,脫離財政部門監管等嚴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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