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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就職演說多處“違憲”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5-20 23:17:18  


 
  其五、 馬說:“厚植文化‘國力’,是提升台灣競爭力的第四大支柱。”將台灣競爭力與“國力”劃上等號,隱喻台灣是一個“國家”,與“憲法”中的“一國兩區”相悖。

  其六、馬說:“‘我國’在三年前,正式以大會觀察員的身份,回到離開38年的世界衛生大會……”筆者須提醒的是,三年前台灣是以“中華台北”的身份而非以“中華民國”的身份成為世衛觀察員的,如此變換概念,意欲何為? 

  夠了,左一個“我國”,又一個“國家”,類似的提法和說辭在演講中還有不少。正如台灣的中國統一聯盟主席紀欣1月21日在中評網發表題為《台灣統派在大選後的感言及期許》文章所言:“九二共識”的核心本在於“一個中國”原則,台灣方面雖可堅持“一中指的是‘中華民國’”,但“中華民國”絕不等同於台澎金馬,執政者若有意把“中華民國”“在地化”或“異化”,以弱化或淡化“中華民國”的“中國”元素,完全無助於“中華民國”定位問題的解決。

  筆者認為,身為“中華民國”的新一任“總統”,在莊重嚴肅的就職演說中,竟然多次出現違反“中國民國憲法”的詞令,是法學知識的欠缺?還是故意指鹿為馬,另有所謀?如此不僅無助於“中華民國”定位問題的解決,還會給處於關鍵時期的兩岸和平發展事業徒增隱憂和變數,對此,熱愛和平的人們不可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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