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經濟的重要特征就是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基礎性作用。政府只是市場經濟運行的規則制定者,是“裁判者”而非“運動員”。公共部門的主要責任,就在於為維護市場經濟健康穩定發展提供保駕護航。鑒於市場經濟存在自發性、滯後性等特點,難免出現“市場失靈”等現象,這就要求公共部門發揮自身“看得見的手”的作用,在提供公共產品服務、完備信息以及促進公平分配等方面彌補市場缺陷,從而使市場經濟在“兩只手”的密切配合下,健康穩健運行。
然而,公共權力存在一個致命的缺陷,那就是經常會強力擺脫監督和制約,從而大大背離其維護公共利益、謀求公共福祉的本意。在這種情況下,如何有效約束公共權力,給這匹“容易脫繮的野馬”戴上籠頭,就是一件需要嚴肅對待的事情。就像這次東莞“三打”工作一樣,幾名官員被查處後,當地市場物價普遍下降10%。由此可見,脫離約束的公權力對市場經濟和民眾生活的危害有多大,加強對於公權力的監督制約又是多麼迫在眉睫。
公共權力需要在陽光下運行,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制約。這不僅符合公共權力來源於公眾委托的事實,更是現代公民社會崛起和公民精神高漲的必然要求。從我國公共部門的宗旨意識和建設服務型政府來講,不僅要求公共權力要自我約束,更要求其要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制約,讓公共權力真正回歸維護公共利益、謀求公共福祉的軌道上來。這就要求,約束容易脫繮的公共權力,不能僅僅依靠道德自覺和“內部監督”,更需要把公共權力運行置於陽光下,經常給容易發黴的公共權力殺菌消毒。同時,約束公權力不能走環境保護“先污染後治理”的路子,要將權力監督和制約的關口前移,從公共權力的發生開始,就要切實斬斷一切出軌的可能。這一點,不僅需要公共部門具有“毒蛇螯手、壯士斷腕”的決心和勇氣,更需要社會各界擦亮眼睛盯緊,斷了公權力妄圖出軌的念想,促使公權力真正做到為公共利益服務。當然,這是一項艱巨的任務,唯有包括公共部門在內的社會各界積極行動,對於公權力出軌實行零容忍,堅決斬斷公權力恣意妄為的黑手,才能確保公權力的良性回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