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宋九成 西安 職員
昨天上午9時02分,(溫州)市區人民路開太百貨門前,人行紅燈已經亮起,張女士撐著傘疾步而過,很快陷入車流陣中,進退兩難。交警隨即將她攔下,並指出了她的違法行為。張女士很快承認了錯誤,不過她說是由於公司有急事,自己趕時間才會如此的。這是昨天交警開出的首例罰單。(《溫州都市報》4月2日)
中國式過馬路一直受到社會各界人士批評指責,它不但反映了一些橫穿馬路闖紅燈者的交規意識淡薄,而且也說明了一些橫穿馬路者的個人素養缺失,更可看到一個城市的城市文明化程度和市民的整體素質。
闖紅燈橫穿馬路者除了極少數不懂交規者大多數屬於明知故犯,為了提前趕那毫無疑義的幾秒鐘時間,卻不知其中存在著極大地生命安全隱患,溫州市僅去年一年,市區因行人闖紅燈、亂穿馬路等行為發生的交通事故,就造成65人死亡、129人受傷。如此計算全國那麼多的城市的此種事故與傷亡事件讓人深感後怕。
由於搶那幾秒鐘,造成難以想象的傷殘和終身遺憾,甚至造成個人和整個家庭一輩子的人身病痛和精神經濟負擔。另外,由於我國近幾年汽車擁有量飛速增加,一些新學駕照的人越來越多,開車技術不精更容易在躲避行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再加上車多人雜,現場混亂,交通擁擠堵塞,更容易引發橫穿馬路時的交通事故。
所以,為了保證城市的道路暢通,為了保證市民的出行安全,實行強制性的違規處罰和戴紅帽執勤式的教育處罰是應該的,也是很有必要的。溫州對行人橫穿馬路者罰款5元,跨欄橫穿馬路者罰款10元,騎車橫穿馬路者罰款20元,不願繳納罰款者,戴紅帽穿馬甲執勤30分鐘。我國許多城市其實早就實行過罰款和戴紅帽執勤式的處罰,但是由於不能堅持和試圖人性化管理致使這項好的方式方法沒有堅持下來,半途而廢。
溫州市目前再次執行這項規定,實踐證明確實有立竿見影的實際效果,有的人走了幾步,回過味來,趕快退回,有些人確實走得急沒看見紅燈,覺得應該受罰。實行第一天,行人闖紅燈橫穿馬路的明顯減少,許多市民提醒自己再穿馬路就要被罰款了。從思想上引起了高度重視和警惕,提高了交規的執行意識。
所以象溫州市這種通過罰款和罰站執勤並舉的措施,確實不失是一種提高城市交通秩序質量和提高市民自覺遵守交規意識的好辦法,他將為城市的現代化管理提供可靠的基礎保障,也可為疏導城市病的交通擁擠堵塞提供一劑良方,同時也為市民的安全出行提供了保駕護航。所以建議各地城市管理在加強宣傳交規的基礎上也應該學習溫州,推廣他們的管理經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