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菲律賓是水上警察逮捕人員,那麼對應去談判要人的單位應該是中國水上警察,那麼東海南海是中國領土那麼治安管理權在中國公安部。
第三,海監局現在歸屬海洋局,又歸於國土資源部,其實這一歸屬忽略了行政執法這一重要任務,全國性執法機構就是中國公安系統,公安隊伍是准武裝隊伍,所以海監局應該歸屬公安而不是國土資源部。
第四,從國際慣例而言,世界凡是有海洋國家都有水上海上警察,都是行政執法部門人員擔任,包括菲律賓等國家。
第五,按照聯合國海洋法規定,一個國家的行政執法部門有權力在自己的海域進行常年巡航,目前中國是海監局巡航但是國土資源部沒有治安權力,所以應該讓海監局歸於公安系統,那麼一旦海域出現事故和問題的時候,由公安系統的對外辦公室直接跟別國家進行交涉。
根據目前中國海洋問題,中國應該把在國土資源部的海監局正式歸於公安系統,那麼可以在海上建立公安巡邏站,類似於派出所一樣機構,只有這樣中國海洋才能正常巡邏和保護相關漁民安全,漁民發生危險及時像海上巡邏的或者公安巡邏站的報警點直接報警,更好維護人民的權力和國家海洋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