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1日電/慰安婦(實質是性奴役)是日軍在侵華戰爭及二戰期間最滅絕人性、傷天害理的罪行之一,為國際法所不容。然而,事隔七十年之後,有個叫橋下徹的人竟拋出慰安婦在戰爭期間“必要”的謬論,真是恬不知恥,讓所有具有良知的人都感到無比震驚和憤慨
正義的呼喚
法制日報刊登中國人民大學國際法教授朱文奇的評論文章稱,性奴役為天理不容,也為國際法所不容。
日本軍隊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通過各種強制、脅迫和欺騙的手段徵召和買賣一些女孩,並通過“慰安站”(更確切地說,是性奴役機構)來控制她們。這是日軍所犯的國際法罪行之一。然而,在二戰後為追究日本侵略罪行而成立的東京國際刑事法庭,在1946年4月至1948年11月間的審判卻沒有起訴日本官員在“性奴隸”方面的罪行,這在法理上講也是極不負責、極不公正的。
文章表示,東京國際軍事法庭沒有審判,並不等於世界忘記了這段歷史。2000年12月,在日本、菲律賓和韓國所組成的國際組織委員會成立了一個戰爭罪國際法庭,專門就慰安婦問題進行起訴和審理。參加訴訟的幸存者有75人左右,其中包括來自中國內地、東帝汶、印度尼西亞、菲律賓、中國台灣、韓國、日本、馬來西亞等國家和地區的35位“慰安婦”幸存者。這些受害者非常勇敢,她們為了能更有力地揭露日本軍隊的暴行,在整個案子審理中,除一名證人要求用代用名(Ms.X)以外,所有其他人都在法庭上用了她們的真名真姓,而且拒絕法庭提供的任何保護措施。
戰爭罪法庭適用的法律也都是現行的國際法律。四名法官都是世界上在保護婦女權益方面知名的法律專家,其中庭長為美國籍的麥當娜女士,她在這之前曾是聯合國前南斯拉夫國際刑事法庭庭長。該法庭所起訴的被告共有10人。他們分別是:天皇裕仁、鬆井石根、畑俊六、寺內壽一、板垣徵四郎、東條英機、梅津美治郎、小林躋造、安藤利吉以及山下奉文。所有這些被告在戰爭期間都在日本政府或日本軍隊中身居要職。被告有不少已經不在人世。這些人雖然已不在人世,但“慰安婦”所帶來的法律或關於正義能夠實現等重要問題卻始終存在,沒有解決。因此,為了還歷史以公正,也為了還成千上萬的“慰安婦”受害者以公正,以警告後世,國際社會認為有必要對這些被告的“性奴役”行為從法律上作出一個結論。
血淚史控訴
文章稱,日本軍隊以欺騙和暴力手段,使成千上萬的少女和婦女被迫進入性奴役係統。一旦身陷其中,她們就慘遭強姦和其他各種形式的性侵犯,而且被禁錮在非人的“慰安”機構中,沒有任何自由。每個“慰安婦”都有一部用自己的血淚所寫成的歷史。所以在審理期間,來自亞洲太平洋地區的“慰安婦”幸存者都勇敢地站在法庭上,用自己的血和淚控訴日本軍隊的獸行和滔天罪行。
在戰爭罪法庭審理期間所出示的證據充分表明:日本政府和軍方對“慰安站”的婦女和少女實施了控制行為。日本軍方和其民間代理機構宣稱自己是婦女的主人,他們以武力和欺騙的手段徵召和買賣婦女;限制她們的人身自由並嚴懲試圖逃跑的人;要求她們服從日本軍隊,接受奴役;反復多次強姦她們並實施其他形式的性侵犯;如果她們不服從,就會進行嚴刑拷打和殘酷體罰;強制她們接受與強姦有關的非人道的醫學檢查;讓她們意外受孕,卻又迫使她們墮胎或者放棄孩子;當她們不能再提供有效服務時便慘遭殺戮或被無情遺棄。所有這些行為中的任何一種都肯定無誤地在國際法律上構成“戰爭罪”或“反人類罪”中的“強姦罪”和“性奴役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