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通 (四川宜賓 銷售)
近日,國務院法制辦就商務部起草的《沐浴業管理辦法》征求意見。該辦法擬規定,沐浴場所應在顯著位置設立禁止性病、艾滋病患者入浴的警示標志。該征求意見稿公布後,公共浴所對艾滋病人說不有沒有必要,也引發了業內人士和社會公衆的爭議。(人民網10月14日)
今天媒體普天蓋地的消息中有一則新聞格外顯眼,那就是沐浴場禁止艾滋病患者入浴。到底是否應該在公共沐浴場所對艾滋病患者說不,這個引起了社會各界人士的關注。國務院法制辦沒有像假日辦那樣在各大網站搞調查問卷,我們也不知道支持與反對意見所持比例到底如何。不過對於這個問題我也想簡單的談談我個人的想法。
我不知道那這樣的規定是如何制定的,我想那些個專家可能是在辦公室坐著悶得慌,閑得無事才擬出這樣白痴的規定。我建議他們可以去去幫人栽栽花,除下草,以此養老得了。拿著納稅人的錢沒辦點實事,整天瞎扯淡,以專家的姿態做“磚家”的事兒。
首先,他們可能根本沒有了解過艾滋病的主要傳播途徑有哪些,所以搞出一些破草案來砸自己的腳。艾滋病的傳播途徑主要分為血液傳播,母嬰傳播,和性接觸傳播這三大類。一起洗澡是不會傳播的。連艾滋病的以什麼樣的方式傳播都沒搞清楚就擬出這樣的草案來,這規定也可見起草該規定也弄得够倉促的。所以說,我建議這些專家趁著自己還能動,可以去種點花草樹木,免得在退休前還搬起個石頭砸自己的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