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提出建立半島長久和平機制的具體倡議
為從根本上解決半島問題,筆者在2013年朝鮮核試驗時曾提出:中國必須提出建立半島長久和平機制的具體倡議,即:倡導、發起建立中、美、朝、韓“四方會談”機制,以取代名存實亡的“六方會談”機制。經過調查,這一立場在今天仍有現實依據。
會談的主旨是:以半島和平長久機制取代板門店臨時停戰機制;以半島長久和平機制換取朝鮮棄核;半島實現無核化。
這樣做的根據是:中、朝、美三國是1953年板門店停戰協定的簽字國(韓國是主要參戰國,生命和財產損失巨大),結束這個臨時停戰機制,當然只能由這三個簽字國和主要參戰國來談,其他國家無話可說。也只有這樣做,才能減少阻力,從根本上解決朝鮮問題。
“三(四)方會談”的核心是:
(1)朝美、朝韓通過談判分別建交,朝鮮同時宣布棄核、朝韓兩國也同時共同宣告半島無核化,並接受聯合國相關機構核查;
(2)也可以把朝鮮棄核、半島無核化原則直接寫入朝美、朝韓建交文件加以確保;
(3)在一定時間內(例如十年),由安理會授權中、美、俄三國確保半島的和平與無核化。
(4)一旦開啟這一進程,則在聯合國相關機構監督下,朝鮮凍結核設施和核試驗;同時美韓也暫停軍演。談判、凍結核設施與核試驗、停止軍演必須同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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