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5日電/馬英九日前向“總統府”提出申請赴香港演講,但“總統府”至今仍未核定,准或不准?蔡英文似乎都會遭到責難,但她只要展現氣度,一切都會迎刃而解。
中央日報網路報今天社評指出,今年四月二十日,無疆界記者組織(RSF)才公布“二O一六年新聞自由指數”排名,在全球一百八十個國家與地區裡,台灣名列第五十一名,是亞洲國家最高。因此亞洲出版業協會(SOPA)邀請馬英九出席“亞洲卓越新聞獎”頒獎典禮,並就兩岸關係發表專題講演,一點也不值得大驚小怪。
不過,消息傳出之後,綠營立即強烈反對,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就認為“這是馬英九在訴訟策略上提前做準備,一方面要挑戰法律,將司法問題政治化,另一方面也是在測試蔡英文的態度”。
就事論事,綠營的批評,充分反映他們對馬英九的仇恨,其理由完全站不住腳。舉例來說,柯建銘說馬英九是在挑戰法律,但柯建銘向法院提出“馬英九卸任後有逃亡之虞”,聲請限制出境,台北地院已經裁定“無此必要”,即使高院要地院“再做更適法處理”,但在地院尚未決定前,豈可限制馬英九出境?
其次,“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九條雖規定被列管的機密人員必須在“二十天”前向原單位申請;然而同法第三十二條但書規定“十個工作天”,“第十三任“總統”卸任相關權益及出境管制事項說明”又明定“建議於出境前十五日將申請文件寄至“總統府”人事處”;換言之,無論是按照國家機密保護法或是“總統府”規定,馬英九都沒有違反;於法、於理、於情,“總統府”當然都沒有理由駁回申請。
再說,馬英九當天搭下午一點飛機去香港,當晚十點就搭飛機回台灣,全程公開透明,既沒有任何秘密行程,也不與特定政治人物私下會面,何來洩密之虞?
既然如此,“總統府”何以始終不肯明確表態?說穿了,無非就是根本不想馬英九去香港,卻又一時找不到正當藉口,只好以時間換取空間,要有關單位盡快找出合理的說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