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3日電/“以前是我站在法庭上審理案件,現在我即將面對法庭的審判,真是百般滋味湧上心頭……”說這句話時,本應堅守法律底線、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孫世芳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孫世芳,山西省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父母給我起名叫做世芳,就是希望我通過自己的努力有一番作為,能夠青史留名、流芳百世。”孫世芳說。但如今,他卻與父母的期待背道而馳,“走到了惡名遠揚這一步”。
今年春節前,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孫世芳被立案審查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
“六項紀律項項違反,涉及金額巨大、問題嚴重、性質惡劣,且其違紀違法行為大多發生在黨的十八大之後,是典型的不收斂、不收手,執法犯法、以案謀私。”運城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說,今年5月,孫世芳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1987年,26歲的孫世芳從部隊轉業至萬榮縣人民法院,歷任副庭長、庭長、副院長。1998年起,先後任絳縣、臨猗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在當時,他可謂是運城最年輕的縣級法院院長之一。”審查調查人員介紹說,那時候孫世芳在當地法院系統和幹部群眾中有著良好的口碑。一個同事、群眾口中的“好法官”緣何淪落至此?
貪欲滋生,他以案謀私視法律如兒戲
孫世芳自己回憶,他的蛻變始於2006年。那一年,他的父親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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