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制度體系需要不斷修補和完善。歷史經驗表明,再好的制度也要避免老化、硬化和僵化,需要不斷優化升級。正如十九屆四中全會決議中指出的那樣,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不是一勞永逸的,需要及時固根基、揚優勢、強弱項、補短板。
二、制度體系的價值和生命力在於高效運轉。如果說,制度是剛性的“硬件系統”,那麼方針政策則像是“操作系統和應用軟件”。善政良策——是由“制”到“治”再到“效”的關鍵。從“中國之制”到“中國之治”,得益於有治國安邦的“中國之政”和“中國之策”。
作為器物層面的制度,生命力和靈魂在於運行順暢、輸出功效、推動發展,這有賴於在制度框架內因地制宜,及時研究制定、推進實施正確有效的法規和政策。這好比一列火車,有軌道,有底盤機車等成套的機械裝置。但除此之外,機車的順暢行駛更有賴於其傳感系統、通信系統、動力和傳動系統以及駕駛操作系統。只有各項制度、體制和機制配套協調、運轉順暢,才有可能實現將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因此說,制度是基礎框架,方向路線是生命,方針政策是關鍵。
三、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是制度的精髓與生命。制度的生命力在於運行和能效。制度的功效不在於其法條文本有多繁複,也不在於內外架構多麼龐雜或謹密。缺少上通下達的指令系統,缺少運轉順暢的傳感系統、控制系統和傳動機制,任何先進的制度都無法發揮出應有的功效。
作為一個基礎性“器物”——制度能否充分發揮效能關鍵取決於以下三方面:一是制度內權力體系和資源配置體系是否科學合理;二是決策、執行、監督體系等運行機制是否科學合理;三是制度框架內路線、方針、政策是否正確及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