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進政務公開過程中,一些地方存在某種程度上的“自說自話”現象。有時政府費了很大心血制定的政策,公眾卻不買賬,在貫徹實施過程中缺乏公眾的積極配合,最後也缺乏科學的績效評估。其結果要麼是制定的政策不了了之,要麼需要出台新的政策對以前的舉措進行修補,既造成了政府資源的浪費,也透支了政府的公信力。這方面不少地方都有過教訓,應當認真記取引以為戒。
北京市出台的《工作辦法》中,對公眾參與政務的範圍做出了更清晰的圈定,凡是涉及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精細化管理、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文化中心建設、營商環境、市場監管、自然資源開發利用保護、公共建設項目計劃、政府工作報告重點任務、重要民生實事等事項的文件,都要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工作辦法》還特別提出,在政策措施執行過程中,應建立公眾體驗反饋制度,承辦單位可邀請公眾代表參與、體驗、監督政策措施的執行情況,並全面、客觀評價政策措施的執行情況,提出意見建議。政策措施落實後,還要開展政策執行效果評價,運用第三方評估、社情民意調查等多種方式,圍繞政策措施的執行過程、細則標準、取得成效、存在問題、改進方向等方面,開展政策措施執行效果的公眾評價,根據評價意見修訂政策措施,並將公眾評價和修訂情況向社會公開。
如此,就形成了從公眾需求摸底、意見征集到底、制定政策心裡有底、執行效果反饋徹底的公眾參與政府決策體系。讓政府運行更公開透明,是政府取信於民的基礎,在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過程中,以政務公開帶動公眾參與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路徑。科學決策、依法施政不僅應當實現,而且應當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這需要政府不僅要利用民智“做對事”,而且要以大家看得見的方式“做成事”。
現代社會公共事務管理過程中,公眾參與政策制定、監督政策實施是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的必然要求。只有充分調動公眾廣泛參與的積極性,才能使公共政策切實反映民意,使其以社會公共利益最大化為價值取向,取得最佳實施效果。從這個意義上看,北京市出台的《工作辦法》不僅有助提升北京城市管理和社會治理水平,也值得其他一些城市參考借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