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循環證明”“奇葩證明”,關鍵是要真正遵循依法行政精神,把於法無據的無謂證明一律清除在法治軌道之外。要求老百姓出具這些無謂證明,表面上看是工作流程使然,實則折射的是責任懈怠、消極應付、推諉扯皮的形式主義作風。此次國務院督查組督查整改“循環證明”,說明一些地方在開展“減證便民”行動上還不夠堅決、不夠持續、不夠徹底,應當引起有關部門、機構的反思,也表明治理“循環證明”還須“大刀闊斧”。
治理“循環證明”“奇葩證明”,必須按照“放管服”的要求,進一步破除部門之間的利益藩籬,以技術措施倒逼政府部門轉變職能。當前,在促進信息系統互聯互通、資源和信息共享方面已不是問題,關鍵要強化行政職能轉變,依法放權給市場和社會,同時強化多部門協商聯動、形成合力,並加強事中和事後的服務和監管,加大對強求無謂證明的問責力度,這樣才能從根本上鏟除“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複證明”滋生的土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