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2日電/據新華社報道,嚴守食藥安全底線,三部門合力重拳治亂。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藥監局聯合開展了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專項行動。專項行動查辦了多少案件?典型案例有哪些特點?下一步,三部門如何進一步加強協作?三部門相關司局負責人19日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題一:專項行動查辦了多少案件?
答:據初步統計,全國市場監管部門查辦涉食品安全違法案件28.48萬件,罰沒款27.25億元,吊銷食品類行政許可775件,移送公安機關3346件。
藥品監管部門查辦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領域違法案件10.77萬件,罰沒款18.40億元,責令停產停業2041家,移送公安機關1306件,完成對全部在產的37家疫苗生產企業年度巡查,有力保障流感疫苗等供應。
檢察機關批准逮捕涉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案件3945件7298人,起訴8791件17066人;建議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此類刑事案件1369件1499人,監督公安機關立案731件810人;立案涉食品藥品安全公益訴訟案件35381件,辦理訴前程序案件30800件,提起公益訴訟1683件。
專項行動期間,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會同檢察機關積極探索建立涉嫌犯罪案件和損害公共利益案件線索互送、調卷研判協商、公益訴訟協作配合等工作機制,全力打造食品安全領域全鏈條監管協助機制。聯合檢察機關強化立案監督,有效推動解決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罰代刑等問題,促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有效落實。
問題二:此次發布的15件典型案例有哪些特點?
答:針對執法司法實踐中易發頻發的案件,結合專項行動成果,發布了15件行政、刑事、公益訴訟典型案例,這些案例都是發生在群眾身邊,與群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