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明確,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同時,《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規定,經營者銷售商品,不得違背購買者的意願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可見,“購票默認搭售保險”之舉,不僅有違自由交易的市場原則,也違反了相關法律,侵犯了乘客的消費權益。同時,也無形之中增加了乘客的消費負擔。
因此,筆者以為,一方面,無論是窗口售票,還是自助售票,都應把購買保險的選擇權交還給乘客,而不應把“默認搭售保險”強加給乘客,讓乘客遭遇“強制捆綁消費”。另一方面,相關部門也應督促車站管理部門對“默認搭售保險”行為進行整改,並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嚴肅處理,從而杜絕類似“強制捆綁消費”再次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