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9日電/網評:期盼長出牙齒的“限塑令”更鋒利
作者:劉天放 來源:東方網
在“最嚴限塑令”實施整整4個月後,北京再推塑料污染治理新舉措。日前北京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發布《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動計劃2021年度工作要點》,設定“限塑”的具體任務和指標。按照要求規定,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最高罰10萬。
國家頒布的“限塑令”已有13年,在限制塑料袋使用、遏制白色污染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總體看,“限塑令”實施的效果並不盡如人意,商場、超市尤其是農貿市場等各種商業交易場所,塑料袋根本沒被限制住,甚至有過度使用的趨勢,尤其是超薄塑料。經營戶使用超薄塑料袋、無償提供塑料購物袋等違規行為依然存在。
國家實行“限塑令”的具體內容主要是,從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遺憾的是,超市等商業場所有償提供的塑料袋,以及連卷袋仍在無限制使用,“限塑”變成了實際上的“賣塑”。
對“限塑令”執行中的偏差,是“限塑令”遭遇尷尬的主因。商家在執行過程中“坐收漁利”,乘勢將“限塑”變成“賣塑”,弱化了“限塑令”的執行力度。而監管不嚴,對塑料的過度使用就越沒有底線。“限塑令”執行到現在又回到“原點”,限塑的效果很差,這使“限塑令”失去了政令的嚴肅性,無法達到預期。
而北京規定,今年將加大對違規生產和銷售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於0.01毫米的聚乙烯地膜、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等執法力度。違反規定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有關規定依法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按有關規定將處罰信息向社會公示,這一新舉無疑“硬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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