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0日電/據大公報消息,最新一份施政報告對創科表達了關注,但具體如何落實,仍有待相關政策出台。必須看到,科技創新絕不僅僅是實驗室裡的研究,而是必須將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動力。
隨著“廣州─深圳─香港─澳門”科技創新走廊建設穩步推進,有利於人才、資本、信息、技術等創新要素跨境流動和區域融通的政策舉措正在大灣區各地落地。
回歸後的澳門經濟實力大幅增長,而當地各高校的科研水平也持續提升,在澳門設立了四所國家重點實驗室,透過四所國家重點實驗室的研究成果,結合內地市場和產業化配套,澳門有條件成為大灣區、尤其是珠江西岸主要技術輸出的科技創新基地。澳門要實現上述目標,特區政府需逐步設立有利“科技輸出”的政策,來達成產學合作產生經濟效益。
與鄰近地區相比,澳門在高等教育資源,基礎建設等的投入度較為出眾,但澳門在專利申請數量(科技創新發明專利),知識產權收入和知識產權支出均大幅落後於鄰近地區。
有了完善的專利保護,才可更有效率的作專利授權或技術輸出。良好的專利保護會大幅提升原創技術的價值,從而推動應用科研發展。
澳門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撥款支持各大專院校、機構、企業新冠肺炎相關科研項目。澳門特區可通過擁有檢測技術、藥物研發專利或科研成果作評定標準引入相關人才,鼓勵人才帶同專利項目移民到澳門,借以引入人才、技術,支持科創成果“落地”。而專利的聚集,可支撐澳門發展知識營運中心,推動科研成果轉化為商業運作模式,實現知識產權價值與資本的轉換,體現科研成果的價值。
國家“十四五”規劃支持香港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澳門特區在將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專利保護、引進人才的經驗均值得香港借鑒,特區政府必須提前部署,以免在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建成時,出現政策不相配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