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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人民日報) |
中評社北京10月25日電/據文匯網社評,在逾200名攬炒區議員集體辭職避責後,留下最“厚面皮”、最不知羞恥的議會亂港分子,妄想假惺惺宣誓效忠就能蒙混過關,現在逐一被政府DQ, 終於彰顯真誠宣誓的本意!而長期為禍港分子撐腰的英美勢力,旋即就此事大造文章,意圖干預中國內政,美國國務院及英國外交大臣在21日同日出口術質疑特區政府的做法。
事實上,700萬香港市民只嫌政府DQ得不夠徹底,多名亂港分子成“漏網之魚”,要求更嚴厲地執行法例!故此,外國勢力越干預,特區政府越應該審視,是否有亂港分子趁機尋求外國政府或組織干預香港特區事務。
一、英美干預香港事務違反聯合國憲章及國際法
《聯合國憲章》要求聯合國制定國際法,作為國與國之間關係的規範及國際關係的基石。“主權平等”及“不干涉內政”原則是國際法最根本的概念。無論國力強弱,所有國家均享有主權平等,不得干涉他國內政。瑞士國際法學家瓦泰爾指出:“任何國家都沒有絲毫權力去干涉別國內政。在國家的所有權力中,主權無疑是最嚴肅的,其他國家必須給予最大的尊重。”
在中國,早在1954年周恩來總理就提出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包括了“互不干涉內政”。其後《聯合國憲章》訂立,第2條第1款規定“本組織(聯合國)系基於各會員國主權平等之原則”,該條第7款又規定“本憲章不得認為授權聯合國干涉在本質上屬於任何國家國內管轄之事件”。1970年通過的《國際法原則宣言》進一步明確指出:“每一國均有選擇其政治、經濟、社會及文化制度之不可移讓之權力,不受他國任何形式之干涉”。
中國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什麼時候輪到美國及英國來指手劃腳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