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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和平協議應先行定位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2-17 14:03:11  


  作者﹕ 陳勤浩 北京  研究員

  蛇年春節前夕,國台辦主任王毅在給台灣同胞拜年的祝詞中指出:“展望2013年,我們充滿信心和期待,兩岸關係有望穩步發展,全面推進。”這意味著中共十八大之後,大陸對台工作在穩步發展的基礎上,將從“先經後政”、“先易後難”的“淺水區”逐步邁向“政經並舉,難易並行” 的“深水區”。這是因為,要鞏固、深化並全面推進兩岸關係,就不可能只停留在“只經不政,揀易避難”的淺層次上,而不可避免地要面對如何探討兩岸政治關係,如何洽簽兩岸和平協議等深層次問題。

  中共十八大政治報告的對台部分,是未來五年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鞏固與深化兩岸關係的綱領性文件。其中既有追求祖國完全統一的遠期目標;又有階段性鞏固與深化兩岸和平發展的近中期戰略步署。報告中提出:“希望兩岸商談建立軍事互信機制及協商達成和平協議”。這是自2005年“胡連會”提出“兩岸和平發展五項共同願景”以來,第二次將洽簽兩岸和平協議的議題,寫進中共黨代會政治報告。同時,這個議題也已兩度列入台灣執政黨中國國民黨的黨綱。但自去年台灣大選期間馬英九主張十年內洽簽兩岸和平協議,被民進黨扣上“犧牲主權、改變現狀、危及民主、破壞戰略縱深”四頂帽子以後,馬英九在這個議題上就一直採取退縮,回避的態度。導致馬英九態度的轉變,原因固然很多,但最主要的是民進黨的杯葛和阻礙,而民進黨對和平協議的杯葛和阻礙,這主要由於兩岸對和平協議缺乏明確的共同的前期定位。什麼是和平協議?它的內容、功能和作用為何?洽簽目的何在?由於缺乏一個完整、權威的定位和前瞻性論述,故成為綠營歪曲、攻擊的箭靶,也阻礙和平協議本身的洽商進程。

  實際上,早在2006年2月,馬英九以國民黨主席身份訪英在倫敦發表演講時就已提出:“兩岸和平發展的中程目標應在於:雙方協商出一個可行的和平協定,並以此作為指引未來數十年間兩岸和平互動的基本框架。”幾年來關於兩岸和平協議的探討,兩岸學者取得較多共識之處,就是同意其性質為中程式過渡性框架協議,簽訂和平協議是實現兩岸關係全面正常化,促進兩岸和平合作與穩定發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時期最重要最具歷史意義的綱領性法律文獻,其法律意義在於其需要由雙方最高民意代表機構審議批准,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都必須信守承諾。

  和平協議的內容和功能,則應按照兩岸領導人較多交集並多次強調的“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十六字方針和解決實際問題最為重要的宗旨,按照“兩岸和平發展五個共同願景”描繪的藍圖,構建兩岸和平合作與發展的基本框架,建立維持和平和處理各種複雜事務的基本準則,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保架護航,使雙方關係不會再因“主權”和“統獨”問題出現反覆和挫折,確保兩岸關係沿著健康軌道不斷前進。

  簡言之,和平協議應是在“一個中國框架”下和兩岸平等的原則基礎上協商談判、成功達成的協議,而不是傳統的由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簽訂的協議,也不是“國與國”之間的協議,更不可能是民進黨所指責的“投降協議”或“統一協議”。綜上所述,如果兩岸雙方能就和平協議的定位達成這樣的共識,則島內各種對和平協議的疑慮或污名化必將不攻自破,兩岸洽簽和平協議也將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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