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權力是產生腐敗的主要根源,官商勾結是產生腐敗的土壤,利欲熏心是產生腐敗的主觀原因。權力滋生的這種腐敗,必然踐踏法治、扭曲規則、破壞公平,敗壞風氣,引起民憤。腐敗者必是違法者,因為他們是政府的天使,所以他們的違法不止是代表他本人的形象,更多的是代表政府的形象。所以個人的違法亂紀毀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他們這些濫用權力者必然違法經營、違法行事、違法執政。扭曲了公平與公正,為自己謀取到大量的利益,但是卻犧牲了大多數老百姓的利益,造成社會矛盾叢生、尖銳、激化。甚至出現多起群體事件。歷屆兩會提出的諸多社會不公問題、社會保障福利問題、環保問題、收入分配問題、醫療教育問題等等領域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都與腐敗有關。
權力讓一些貪官嘗到了甜頭,所以許多官員抱住權力不願撒手,有些官員繼續利用權力為固有利益者謀取私利。使國家任何改革都很難前進一步。高薪養廉、年薪制、撫恤金、工資外福利、三公消費、收入分配和養老金雙軌制等等無不暴露出權力的腐敗特征。
所以,正如李總理所講“古語說:‘公生明,廉生威’。廉潔是政府公信力的基石,一個依法行政、廉潔高效的政府是人民所期盼的,只有做到這些,人民才會擁護。”能不能用好權、掌好權,絕不是個人的小事,他是關乎到政府的公信力與生命力的大問題。
李總理在防腐治貪中談了六條具體措施,就是要給權力塗上防腐劑,套上緊箍咒,套上政策和紀律的籠子。真正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真正形成不能貪、不敢貪的反腐機制。”中國的改革必須先從治理官員做起,先從防腐治貪做起,因為官員是國家委派給人民的父母官,是國家管理社會的精英,是政府的代言人,治理好這個榜樣群體,其社會影響將是不可估量的。他將成為政府的治國之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