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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開羅會議與兩岸關係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10-20 13:11:03


 
  11月9日羅斯福來電告稱,他將於21日抵達開羅,邱吉爾亦將來此地晤他;他與邱吉爾擬於26日或27日在波斯和史大林元帥相晤;他盼蔣氏丶邱吉爾和他先在此地會晤,請蔣氏能於11月22日抵達開羅。住處及警衛當妥善佈置,盼早日復信。

  邱吉爾亦於11月11日來電表示,以能和蔣氏相唔為慰;其居留開羅期間之接待已妥為準備。蔣氏復電感謝其一切安排。

  閞羅會議是從1943年11月22日至26日,在尼羅河西岸埃及首都開羅米納飯店,羅斯福、邱吉爾和蔣介石三巨頭所舉行的會議。會議主角三加一,即除羅斯福、邱吉爾、蔣介石之外,還有宋美齡。

  開羅會議,除討論美英聯合參謀本部所擬訂對日作戰合作方策外,主要決定戰後日本領土之處理。這是盟邦最高領導人之正式見解,同時也是1945年7月26日《波茨坦宣言》之基礎。

  《開羅宣言》決定:(一)剝奪日本自1914年亦即開始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所奪取,所佔領太平洋一切島嶼之所有權;(二)日本由清國人盜取之滿洲、台灣、澎湖諸島等一切地區要歸還中華民國;(三)日本將被逐出其以暴力、貪婪所掠奪之其他一切地區;(四)要給予朝鮮獨立;(五)為達到上述目的,中美英三國決定與其他和日本交戰中之同盟各國合作戰到日本無條件投降那一天。

  開羅會議之宣言,三巨頭約定,等到羅斯福、邱吉爾和史大林開完德黑蘭會議後才正式發表。因此它發表於開羅會議結束六天後的12月2日。德黑蘭會議自11月28日至12月1日在伊朗首都德黑蘭召開。在此項會議中,決定於1944年5月展開諾曼地登陸作戰,史大林正式答應將參加對日作戰。

  關於《開羅宣言》決定要把台灣丶澎湖歸還中華民國一節,前總統李登輝先生之著作《台灣的主張》卻說“中、英、美、蘇發表《閞羅宣言》,確定戰爭結束後將台灣及澎湖群島交還中國”(三一八頁)。事實上蘇聯並沒有參加開羅會議,李先生卻把蘇聯擺進去,此其一;李先生開口閉口說台灣、中國一邊一國,但開羅會議決定的是要台澎歸還給中華民國,李先生卻說閞羅會議決定要把台澎交還中國,此其二,這是李登輝先生這本著作無可爭辯的錯誤。大陸幾乎全部學者的說法與李先生的說法完全一樣,但他們彼此的立場是南轅北轍,這是眾所周知的。

  台灣部分學者主張,《開羅宣言》因羅斯福、邱吉爾、蔣介石沒有簽字,在國際法上無效;但如前面所說,《開羅宣言》是《波茨坦宣言》之基礎,日本是接受《波茨坦宣言》無條件投降的,《波茨坦宣言》第八項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須實施”,戰後日本領土被限制在本州丶北海道丶九州丶四國,以及台灣澎湖名符其實地歸還給中華民國就是《開羅宣言》在國際法上有效的最好証明。

  其次,對於開羅會議也有人說,那是為了安慰中華民國領導人的一種行為,英美關心的是如何趕緊結束歐洲戰爭,不在乎中國大陸之中日戰爭。這個說法表示這個人完全對於美日戰爭之真正原因之無知。

  不錯,日本之偷襲珍珠港激起美國國民對日本之同仇敵愾,但美國當年之不惜與日本一戰,就是因為美國要求日軍無條件從中國大陸完全撤退,日本堅決拒絕才爆發了美日戰爭,因美國認為,日本如果征服中國,將來欲征服世界。

  我覺得,在某種意義上來說,民進黨人應該感謝蔣介石才對,因為蔣介石領導抗戰勝利,收復台灣,今日他們才有機會搞台獨。

  舊金山和約與台灣之地位

  二次大戰以後,日本被盟軍(實際上是美軍)佔領和統治,盟軍對日本的基本政策是解除日軍武裝和使日本永遠不再軍國主義化,威脅美國以及世界各國和平與安全,為此實行土地改革,推動民主主義教育,給予男女國民集會結社言論出版信仰等民主社會應有盡有之自由,要讓日本這個國家和國民走上愛好和平的道路。

  在戰後的中國,國共內戰日熾,中共從東北南下,勢如破竹,國民黨軍因種種複雜因素,節節敗退,1949年年底,國民政府遷到台灣。中共當時的口號是“解放”台灣。國民黨政府奄奄一息。

  韓戰一爆發,過兩天杜魯門便下令中立化台灣海峽,並派遣笫七艦隊巡防台灣海峽。這是由於杜魯門認為,中共和蘇聯決定聯手要擴張共產主義勢力,以對抗美國所致。因此曾經放棄中華民國政府的美國,又開始大力軍援和經援台灣;更於1954年12月3日,簽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這個條約一直繼續存在到美國與中共建交那一年的1979年12月31日。

  美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79年1月1日正式建交,與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斷交。但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四個月以後的該年4月10日,美國參眾兩院卻制定了“台灣關係法”,並溯及1979年1月1日生效。它明定台灣之將來要尊重在台灣之中國人的人權和意願,要以和平之方法來解決。

  “台灣關係法”之制定,意味著美國以國內法來承認中華民國政府的存在,以區別在國際法上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承認。美國且在“台灣關係法”片面表示:美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是以大陸會和平解決台灣之未來之期望為基礎的。美國在外交上對於北京的政府和台北的政府如此因應,是國際政治史上似無前例,是一種創舉。

  因國際情勢緊張,美國希望讓日本早日獨立,乃積極由美國國務院顧問杜勒斯規劃和準備,遂於1951年9月8日,在舊金山歌劇院簽訂了對日和約,通稱舊金山和約。同日,日本和美國簽訂了美日安保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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