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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新生:7警案影響深遠 香港司法改革契機
http://www.CRNTT.com   2017-02-25 00:34:00


  中評社北京2月25日電(評論員 喬新生)香港7位警務人員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引起社會各界廣泛議論,香港警務人員和警務人員家屬團體已經走上街頭表達自己的憤怒情緒。可以肯定,這一判決將會對香港未來司法改革產生深遠的影響。

  香港和祖國內地分屬兩個不同的法制體系,香港屬於英美法系,內地屬於大陸法系,二者的根本區別就在於,英美法系強調判例的作用,而內地大陸法系則強調成文法的作用。為了確保香港法制體系長期穩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對香港司法體制進行了特殊安排,除了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和香港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必須是中國公民,以體現香港司法主權回歸祖國之外,香港其他法官可以是外國公民,這樣做是為了貫徹落實香港的法制體系,確保香港英美法系不會發生根本性的改變。經過此次風波之後,一些人士提出,應當改變香港法官的遴選制度,讓中國公民擔任香港法院的法官,因為只有這樣,才能切實維護香港的司法主權。這種觀點值得考慮。

  從香港警務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案件來看,法官在處理案件的過程中,充分聽取了各方面的意見,香港律政司立場對這一案件的判決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但是,從整體來看,這一案件的確有值得商榷之處。香港法院採用陪審團定罪,充分說明涉及案件香港警務人員在處理社會治安案件過程中的確有損害公民權利的行為,但是,如果從案件發生社會背景來看,判決似乎沒有充分維護香港警務人員的基本權利,因此,當事人可以向高等法院上訴。

  對這一案件進行上綱上線的分析是沒有必要的,但是,這一案件所引發的社會思潮卻值得人們警惕。

  司法是維護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如果司法的權威性遭遇挑戰,法官不受社會各界尊重,那麼,要想解決香港社會發展中存在的深層次問題幾乎是不可能的。因此,筆者大聲疾呼,應當對香港的法治充滿信心,應當對香港的司法充滿信心。必要的司法改革有助於提升香港的司法水平,但是,如果把個人的情緒轉化為對香港司法的攻擊,甚至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提出強烈質疑,那麼,香港的未來令人擔憂。

  筆者始終認為,解決香港社會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必須不斷地尋求共識,並且凝聚共識。香港社會出現的不滿情緒,是資本主義發展到一定階段之後,經濟長期停滯所造成的。解決問題的根本出路就在於,借助於現代政治手段,逐步解決貧富差距擴大的問題,增加就業崗位,提高香港青年人的自信心,因為只有這樣,香港的未來才會充滿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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