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5月25日電(評論員 彭念)中國主動提出將“一帶一路”戰略打造成開放之路。具體而言,中國提出要打造開放型合作平台,維護和發展開放型世界經濟,共同創造有利於開放發展的環境,推動構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國際經貿投資規則體系,促進生產要素有序流動、資源高效配置、市場深度融合。這表明中國嘗試從傳統的經濟援助單一模式向市場調節為主、經濟援助為輔的開放共享經濟合作模式轉變。
眾所周知,傳統經濟援助模式的弊端顯而易見。一則,中國所提供的大量經濟合作項目面臨不確定的政治風險。一旦被援助國或被投資國出現抵制合作項目的民意阻力,中國往往要動用大量資源去予以應對。有些時候,即便努力應對,也避免不了巨額損失。二則,由於被投資國不承擔中國所投資的經濟合作項目的主要投資風險,周邊國家往往熱衷於獲取中國的經濟合作項目,從而行成過於依賴中國的資金技術來推動本國發展的發展模式。儘管這在一定程度有助於周邊國家的發展,但也容易成為這些國家反對黨或者其他政治勢力攻擊中國的靶子。這反而對中國在周邊推進“一帶一路”產生較大的負面影響。因此,要想有效推進“一帶一路”戰略,使其更好地服務於中國的國家利益,就很有必要對這種經濟援助的單一型發展模式進行改造。
事實上,在以項目為主導的“一帶一路”戰略中,中國可以以市場作為主要的調節器,按照現代化的市場經濟法則來推動相關合作項目的有序發展。換言之,只有運用現代商業法則來規範“一帶一路”相關合作項目,才會更加有效地推動該戰略,從而更大程度地發揮實際效果。在這一方面,共同承擔投資風險,共同履行契約精神是重中之重。簡言之,中國不應該再獨自承擔資金出讓和投資風險的雙重壓力,而應該將被投資國也納入到這一雙重壓力中,從而增強被投資國的責任意識。
在這種情況下,一旦出現投資風險,被投資國也會想盡一切辦法來積極應對,以此保證被投資國能夠持續獲得來自中國的經濟合作項目。並且,即便最終出現合同暫停或終止的不良結果,雙方也可以按照現代商業法則來進行相關的責任確定和賠償事宜,從而不至於將經濟合作項目政治化,從而對兩國政治關係產生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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