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中國社會主要矛盾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首先,必須加快行政體制改革的步伐,貫徹落實簡政放權的改革方針政策,通過約束政府權力,充分滿足公民的權利;通過精簡機構,解決權力過多過濫的問題,盡可能地使公民憲法和法律的基本權利得以實現。
其次,必須加快選舉制度改革的步伐,真正實現人民當家作主。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核心就在於,人民群眾通過合法程序選舉人大代表,人大代表通過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國家的大政方針。人大代表素質決定中國政治的素質,人大代表是否履行自己的職責,直接關係到人民群眾基本權利能否實現的問題。必須加快人大代表選舉制度改革的步伐,讓人大代表直接面向人民群眾,袒露自己的思想,表達自己的見解,勇敢地接受人民的選擇。如果人大代表具有政治抱負和參政議政的能力,願意聽取群眾的意見,那麼,人民群眾就會把自己手中選票投給候選人,讓他們代表人民群眾通過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國家發展方向,監督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改革人大代表選舉制度,是完善中國民主政治制度重要抓手。只有實行廣泛民主的人大代表選舉制度,才能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作用。中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正處在改革關鍵時期,人民代表大會透明度不斷增加,人民代表大會立法工作不斷加強,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和監督工作不斷創新,人大常委會對政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監督逐漸到位。所有這些都充分說明,只有不斷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才能使公民基本政治權利落到實處;只有不斷完善人大代表選舉制度,才能讓那些德才兼備的公民成為人大代表,通過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國家未來的方向。
第三,應當充分發揮自治制度作用,貫徹落實人民主體地位原則。人民行使權利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個人行使權利,還有一種是集體行使權利。如果個人行使權力,那麼,往往需要付出巨大的代價。反過來,如果公民通過自治組織,反映群體的聲音,那麼,就會引起社會關注。正因為如此,應當著力培養非政府組織,鼓勵公民組建自治機構表達自己的意見,這是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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