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28日電/大公報28日發表社評說,反對派挾黑色暴亂之勢,在區議會選舉中一舉囊括逾八成席位,連日來開香檳慶祝。但反對派陣營內,一樣是有人歡喜有人愁,因為與數千名被捕的暴徒相比,能當選區議員者畢竟是極少數。有一名被判刑學生的父親告白:“我個仔做了炮灰”,說出殘酷的真相。其實,不僅是年輕人淪為炮灰,全香港都是暴亂犧牲品。
社評說,黑色暴亂延續近半年來,被捕者近六千人,不排除未來有更多人被捕。由“旺角暴亂”案觀之,罪成者最低判囚三年,最高入獄七年。“旺角女村長”畢慧芬近日被判三年又十個月,發出的信號是明確的:暴亂就是暴亂,犯罪就是犯罪,不管理想多“崇高”,都不是逍遙法外的丹書鐵券,等待暴徒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這邊廂,涉暴亂被捕的年輕人面對高達十年的刑期,學業荒廢,前途盡毀,家庭破碎,父母流淚;那邊廂,縱暴政客贏得席位,光宗耀祖,彈冠相慶,反差是何等鮮明,對比是何等強烈!
一將功成千骨枯,歷史總是在不斷重演。縱暴派政客喊著“民主自由”,吃著“人血饅頭”,將個人及小圈子的幸福建基在大批年輕人的犧牲之上。年輕人滿心以為自己勇武街頭是在從事一項“崇高”的事業,打砸搶燒是以另類方式“救香港”,殊不知自己被人利用來犯罪。在陰謀家眼中,年輕人並不是“手足”,而是“政治燃料”、“炮灰”。事到如今,部分被捕者及家屬已經清醒過來,但大多數人仍然沉迷不醒,繼續為別人火中取栗而不自知。
事實上,縱暴政客都是老奸巨猾,不少人更具有法律背景,很清楚捲入暴亂的法律後果是什麼。“精人出口,笨人出手”,縱暴政客負責煽風點火,或者在警方與暴徒之間充當所謂“調停者”。他們將自家孩子保護得好好的,將他們送入外國名校深造,遠離危險區,避免觸犯法律留下人生污點,同時慫慂別人的孩子上街。他們將暴行浪漫化、英雄化,其實是以美麗而空洞的話語送別人家的孩子去死。年輕人的犧牲,還會成為政客們參與選舉、進入建制及向西方邀功請賞的政治資本。
必須指出,淪為“炮灰”的不僅是被捕判刑的年輕人。黑色暴亂席捲全港,沒有人可以置身事外,七百多萬市民都被綁在暴亂的戰車上,失去工作的自由、上學的自由、行街購物的自由甚至免於恐懼的自由。更不必說那些因為講真話被打得血肉模糊的市民、忠於職守而受傷的警員、被磚頭活活打死的無辜清潔工、被大肆破壞的商鋪及金融機構。不少慕名來港工作及學習的外國人、內地人,也忍受不了殘酷的現實逃難而去。
社評說,被破壞的校園、隧道、港鐵等硬件設施終有一天可以全部修補,但失去的青春一去不回頭,失去的家庭和諧再也破鏡難圓,碎了一地的法治精神更難複原。這筆帳,一定要找縱暴政客去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