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識一: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這既體現於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中,也是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的核心原則,是美方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時承認的,否則中美不可能實現關係正常化。
現在美方談“一中政策”,刻意矮化中美三個聯合公報,故意突出“與台灣關係法”,還塞進“六項保證”的私貨,實際上就是在搞“一中一台”,破壞和侵蝕中美關係的根本性基礎。
常識二:台灣的地位早有定論。具有國際條約性質的《開羅宣言》規定“被日本所竊取於中華民國之領土,特別是滿洲和台灣,應歸還中華民國”;《波茨坦公告》重申“《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1949年以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了“中華民國”對台灣所擁有的代表權,這個尤其體現於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中。
美國一些人和民進黨當局故意渲染“台灣地位未定論”,就是為搞“台獨”尋找借口。美國高官宣稱中國“誤用”聯合國2758號決議;布林肯發布聲明,公開支持“台灣參與聯合國體系”,這些都是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準則的惡意歪曲,是對一個中國原則的公然挑戰。
常識三:界定兩國關係的應當是兩國之間的條約,而不是單方面的國內法。中美關係的基礎是三個聯合公報規定的一個中國原則。美國既然承諾奉行一個中國政策,就應當遵守三個聯合公報的精神,而不是將規定美國與台灣保持“非官方關係”的國內法“與台灣關係法”,凌駕於中美關係的一個中國原則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