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27日電/香港《文匯報》今天發表題為“酒井法子涉毒的教訓”的社評說,日本女星酒井法子涉嫌藏毒及吸毒案昨日開審,她對起訴罪名直認不諱,並表示現在覺得最重要的是戒毒,並希望學習護理謀生。作為與高倉健、山口百惠並列的“最後的偶像派明星”,酒井法子吸毒不但顛覆了她的清純形象,個人前途盡毀,更對日本乃至東亞社會,產生強烈的負面衝擊。酒井法子從“玉女”到“毒女”的歷程,對娛樂圈內的明星而言,是一個警鐘;對於瘋狂追星的癡男怨女來說,則是一帖清醒劑。
社評指出,酒井法子是東亞地區備受追捧的偶像,其清純玉女的形象深入民心。16年前酒井法子曾擔任反毒大使,07年舉行的“日中文化體育交流年”,日本外務省把她選為“文化親善大使”,向訪日的中國總理溫家寶獻花。沒想到如今在她身上發生了涉嫌吸毒潛逃、被通緝、自首和受審事件。由於酒井社會影響力大、甚至在外交中扮演一個友好角色,因此,她缺乏定力,經不起引誘,終於沉淪毒品的不幸事件,不僅讓所有粉絲失望,而且她一度象徵的社會正面形象和價值亦被顛覆,其教訓是深刻的。
社評稱,同樣,本港也有年輕偶像一度擔任“禁毒大使”,私底下卻變成了吸毒藏毒的一分子,實在具有諷刺意味。明星偶像作為公眾人物,他們的言行對社會公眾起示範作用,應慎防誘發錯誤仿效。明星偶像應該明白個人言行不慎不但導致身敗名裂,其造成的不良影響更會產生擴大效應,因而應該倍加珍惜愛護自己的形象,為社會作出表率。有關方面在挑選代言人時也必須慎重其事,以免所托非人,效果適得其反。
社評表示,酒井對所犯罪行的反思和懺悔,正好告誡所有明星偶像,乃至普羅大眾,任何人都不可觸犯法律,更不可對逃避制裁心存僥倖。若不幸誤入歧途,唯有洗心革面,真誠悔改,才能爭取社會的原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