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為重要的是,漸進延遲退休的可能政策方案自身,以尹蔚民部長所舉的例子來說,充分體現了決策層竭盡所能兼顧不同年齡層、不同地域之間公平訴求的決策傾向,充分遵循了公共政策制定的公平正義原則。延遲退休政策著眼的不僅是養老金“空賬”和缺口問題,更是人口結構發生顯著變化的大背景下,立足長遠規劃未來社會的底線保障問題,意在實現兼顧和平衡當前經濟發展和確保未來可持續發展、切實兜住底線和防止“社會福利陷阱”、有效降低個人與企業社保負擔和確保養老等社保基金持續充盈。更為重要的是,在確保效率的前提下充分兼顧公平正義,包括地域之間、行業之間乃至代際之間的公平正義。延遲退休年齡的決策按照“小步慢行、漸進到位”和“區別對待、分步實施”的原則來穩健實施,初步體現了決策層對公平正義原則的堅守。
當然,漸進延遲退休政策無論如何“漸進”和“分步”,最終都會形成新舊政策的“分水嶺”:兩側年齡接近的群體各自享受不同政策,帶來的政策影響也會呈現出鮮明對比。要切實消除這種政策實施帶來的“不公平感”甚至“被剝奪感”,根本之道還是要堅持市場化原則和方向,始終清醒地堅持政府在養老等社會保障中的輔助而非主導、監督而非包辦作用。換言之,決策層要始終清醒地意識到,延退政策也應該是方向性、參考性的,更應該是具有足夠彈性的:給企業和個人留下自主選擇的彈性,給市場留下創新和多元化供給的彈性,更應該給未來政策修正和完善預留適度的彈性。例如,但凡在延遲退休政策所及年齡範圍之內的,按照受影響程度給予多種可選擇、可操作的補償機制,包括可提前退休選項(較之此前可略高比例的提前退休申領額度)、適度獎勵性選項(例如5年以內的退休金上浮比例獎勵)等,鼓勵養老服務企業或者金融保險企業據此推出更加多元化的養老保險選項,讓公民個人和企業有更多選擇等。
值得期待的是,這種必要的政策彈性,在大數據和互聯網+的背景下,是完全應該可以“精算”得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