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12日電/香港《文匯報》今天發表題為“高錕獲獎對本港科技發展的啟示”的社評說,浸會醫院產婦死亡一事,院方否認有人為疏忽。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則認為,事件是嚴重的醫療事故。院方在未有提交詳細報告之前,就急忙否認有人為疏忽,不僅有推卸責任之嫌,而且凸顯私家醫院對醫療事故的處理方法欠缺透明度。當局應盡快制定私家醫院與公立醫院類似的監管制度,包括醫療水準、醫療事故處理方法等,以避免私家醫院監管過度寬鬆而導致種種弊端。
社評表示,浸會醫院在不足一個月前剛發生兩名初生嬰兒出生後骨折,事件曝光後院方才公開交代事件。今次又發生產婦死亡一事,交代事件的手法更加惡劣。院方沒有致電死者丈夫解釋事件,在昨天下午召開的記者會上,未作出詳細調查就下判斷,否認有人為疏忽,試圖把責任推得一乾二凈。由於院方卸責姿態太露骨,連周一嶽也看不過眼,強調事件是一宗嚴重的醫療事故,而類似死亡個案並不多,需要作詳細調查,希望醫院在四星期內提交詳盡報告。
社評指出,本港每年約有一至兩宗羊水栓塞個案,大部分孕婦曾使用催生藥。文獻指使用催生藥不當,可能是引致羊水栓塞的原因之一。一直陪伴在側的死者丈夫指摘浸會醫院在出事前四小時,一直不斷給他妻子注射催生劑,他懷疑事件是醫療失當。但院方指產婦接受的催生素,並沒超出所需的水平。事件真相到底如何,衛生署應向醫院了解及跟進事件,以取得更準確的資料,才能就事主死因下判斷。
政府對公立醫院監管力度較大,公立醫院醫務人員的行為規範、規章制度明確,但對私立醫院監管就相當寬鬆。政府零七年開始推行定點監測系統,監察私家醫院運作和質素。不過,私家醫院一旦發生醫療事故,只需通報衛生署及提交報告,不一定要向公眾公開交代。私家醫院過去3年共呈報97宗醫療事故,共涉及26宗死亡個案。今年前8個月呈報的25宗,36%涉及病人本身的病況,22%涉及員工處理不當或程式問題,其餘30%原因未明,但衛生署並沒有要求私家醫院公佈。
社評又說,私家醫院收費較昂貴,患者在付出昂貴收費後,不僅有權利得到具質素和安全的醫療服務,而且也有權利知悉醫療事故的詳細情況。私家醫院發生醫療事故不一定要向公眾公開交代,對患者和公眾都不公平。政府應加強監管私家醫院質素,醫療事故處理方法應向公立醫院看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