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2月25日電/特偵組偵辦二次金改弊端,意外查出國泰、富邦兩大金控為併購世華銀行,不約而同求助當時“總統”陳水扁,論實力,富邦金遠勝國泰金,卻因捐款扁家僅1500萬元,不及國泰金董事長蔡宏圖行賄4億元的13分之1,竟被迫退出競爭,只能眼巴巴看國泰併吞資本額377億元的世華銀。
據台灣蘋果日報報導,特偵組認定,扁透過馬永成收受蔡宏圖賄賂後,一方面指示當時“財政部長”李庸三力挺國泰金,但李未積極配合,同時指派馬永成勸退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而這4億元賄款已超過扁第一任“總統”薪資及禮遇福利金總額至少10倍,卻從未納入民進黨或扁個人選舉專戶,因此被依收賄重罪將扁、馬兩人起訴,並追繳沒收4億元贓款。
諷刺的是,行賄陳水扁的蔡宏圖,反因《貪污治罪條例》對於不違背職務行賄公務員的劣行未定罰則,只被列為證人。
特偵組查出,1999年扁參選“總統”時,曾透過“立法委員”葉菊蘭,向霖園集團特別顧問蔡鎮宇募款1億元,而富邦集團蔡明忠僅捐助1500萬元。扁當選“總統”後,又在2001年10月間,以民進黨政治捐款為由,要求蔡宏圖比照蔡鎮宇捐款1億元,蔡宏圖考量當時即將成立國泰金控,且企圖合併世華銀,必須取得扁政府支持,立刻拿出1億元現金給馬永成轉交扁。
2001年12月底,國泰與富邦同時成立金控,兩家都是保險業起家,銀行部門都是弱項,而世華銀因體質健全,人力素質極佳,自然成為兩家金控覬覦目標,甚至早在金控成立前就先布局。直到2002年5月底,富邦金已持有世華銀14.59%股份,佔有兩席董事;國泰金持股佔10.9%,僅有一席董事,依當時併購實力,國泰金遠落後富邦金。
兩金控為併購世華銀,分別找上陳水扁;特偵組認定,扁疑因先前兩家金控老闆給款金額差距懸殊,立刻表態支持國泰金,不但直接透過行政首長干預政務,還指使幕僚傳話打壓富邦金,幫國泰金打天下,事成之後再逐年邀功索賄。
2002年5月間,扁在“總統府”單獨約見李庸三,要求“財政部”支持國泰金併世華銀,並指示馬永成轉告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挑明政府已決定讓國泰金併世華銀,要富邦金退出競爭。同年8月12日,世華銀召開臨時董事會前夕,扁致電李庸三,要求公股董事為國泰世華合併案護航。
當時“國策顧問”蔡萬才經由蔡明忠得知扁介入世華銀爭奪戰,對扁十分不滿,痛批扁身為“元首”,竟然逾越分際插手財經事務,還獨厚國泰金,但仍無力回天,最後蔡明忠畏於扁權勢,只能黯然退出,轉向併購台北銀行。同年12月18日,世華銀成為國泰金子公司,扁直到2004年,每年都向國泰金索賄1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