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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論:陳聰明已失社會信任 應自省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1-22 00:17:46  


 
  此外對於道德本身探討,身為法律人,應該比一般人懂得更多該迴避及該注意的地方,由於司法人員身分特殊,是執行公權力之第一線人士,本來在道德操守上就應廉潔自持,以維持公正超然的形象,因此個人自律是非常重要的,非但不得接受相關利害關係人的招待,更應該刻意避免有這樣的機會,因此就事的部分來檢視陳總長的個人行為,顯然答案自是十分清楚。

  對於陳聰明案,民進黨所批評的政治干預,是可以料想到的,不管怎麼做,民進黨都會找到理由來批評,馬英九一路走來不干預司法及尊重司法的態度始終如一,獨自承受選民不滿及選票的遺棄,民進黨何曾說過一句公道話?每天以批評及揶揄馬英九為樂;民進黨要求馬英九應該對社會大眾公開說明,“監察院”的獨立性與公正地位還存不存在?答案非常清楚地規範在“憲法”及現行運作之中,民進黨也有了內心不變的答案,難道情況不是嗎?國民黨檢討敗選原因,是客觀針對敗選的黨內檢討;而陳聰明就被彈劾,是針對具體的失職之事,顯然二者間並無直接因果關係牽連,民進黨硬是要攪在一起,也只能說嘴巴長在個人身上,尊重其言論自由,而是非自有公道。

  總之,陳聰明不妨捫心自問,拋開自身“檢察總長”的立場,是否會覺得對於外界指摘之事絕得毫無道理可言?總長及所有特偵組檢察官們,拋開調查扁案的角色,自己會不會滿意對於扁案的調查情況?人只有跳出來才會看的清,筆者期待公懲會及“法務部”,都能依法秉公處理陳總長彈劾案與急速處分案,以建立司法制度的典範及威信,而未來的特偵組仍應繼續加緊腳步調查扁案相關案件,勿枉勿縱,使司法制度從此能獨立運作,進而奠定法治建設的牢固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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