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17日電/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張海鵬在環球時報撰文指出,我和我的朋友李國強合寫了一篇文章,題為《論〈馬關條約〉與釣魚島問題》,發表在5月8日《人民日報》第9版。日本官房長官當天表示了強烈的反對意見,日本安倍首相第二天表示要向世界說明日本的立場。日本政府向中國政府提出了抗議,中國拒絕了所謂“抗議”。接著,美國國務院表示:“美國承認日本對沖繩的主權。但在釣魚島問題上,美國對於釣魚島最終主權歸屬不表示立場。”各國新聞媒體廣泛報道了這篇文章的發表,並猜測發表這篇文章的背景和後果。一篇歷史學者文章發表引起如此陣勢,是我事前完全未曾預料的。
我讀了若干新聞報道和互聯網上的議論,也略微知道一點日本學者的意見,感到有些新聞分析和猜測過分放大了,與原意不符,覺得有些話需要補充一下。
那篇文章為更有力地論證釣魚島是中國的固有領土,我們拿出了日本歷史上所謂“琉球處分”來做旁證。把釣魚島和“琉球處分”聯繫起來,是為了說明當時的中日關係和東亞局勢,以及晚清外交的頽勢和對日關係的失敗。日本是在一個積極對外侵略的態勢中,強行吞並一個獨立的王國琉球的,也借著甲午戰爭,攫取了釣魚島,把釣魚島劃歸沖繩管轄。日本內閣把釣魚島劃歸沖繩管轄,是日本侵略中國戰略的一環。日本取得琉球是戰爭行為,取得釣魚島也是戰爭行為。那篇文章是在這樣一個邏輯下提及琉球的,不想最後一句話,“歷史上懸而未決的琉球問題也到了可以再議的時候”,被新聞媒體當作了這篇文章的亮點。媒體和網民的議論大多關注這個“琉球再議”。
琉球地位需要“再議”,是我從琉球歷史和近代中日交涉的歷史中得出的結論,不是從現實的中日關係出發的。當然,提出“琉球再議”,可能對現實的中日關係產生何種影響,需要關注。那不是我作為一個歷史學者所能左右的。我認為在討論釣魚島問題的時候,不可以不提到琉球問題。琉球再議要議什麼?這是讀者和網民普遍關心的問題。我以為,琉球再議,至少可以有如下幾點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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