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爽快地說出,兩岸關係的問題本質上就是政治問題,這是台灣無法迴避的問題。因此台灣方面必須正面地去面對它、處理它。不處理政治分歧,兩岸就不可能獲得真正長久的和平發展。要確定兩岸的合情合理政治定位,兩岸關係才能確保和平發展。為此,過去聯合報提出的“大屋頂理論”、學術界提出“一中三憲、兩岸統合”、二十一世紀基金會提出“超越九二共識”、施明德、蘇起等提出“大一中架構”的主張,都是希望在兩岸的政治定位上提出解決方案。他們共同的憂慮就在於,如果不能處理兩岸的政治難題,兩岸關係的前景是堪憂的,對台灣來說也是不利的。她說出了兩岸問題的核心關鍵。
再者,關於兩岸政治關係,洪秀柱更負責任的提出簽署兩岸和平協定時,必須符合下面五個原則:包括 一、恪遵“憲法”:協定內容須以不違反“中華民國憲法”及尊重兩岸法理現狀為基礎。二、平等尊嚴:協定內容須顧及雙方核心堅持丶平等與尊嚴。三、整體推動:協定內容須與國際參與、安全議題同時處理。四、確保和平:協定內容須創造有助兩岸和平發展的結構。五、民意為本:協定內容須得到人民同意。這五點非常重要,除了替台灣找出路求活路外,並沒有矮化台灣自己及眛於事實現狀,這只是一個設想,與未來真正落實時的版本,顯然還需要協商,同時也必須接受台灣各界的檢驗與質疑,但真理總是越辯越明,這合乎從李登輝陳水扁到馬英九時代所堅持的平等尊嚴與“憲法”現狀,考量台灣內外環境及國際活動空間,彰顯兩岸和平及民主的價值,更重要的她勇於提出,企圖得到民眾的迴響,完全公開透明並以民意為本,也符合台灣現在社會的氛圍。
另外,她提出兩岸法理現狀的描述,北京當局,在主權方面,北京政府認為,兩岸只有一方有主權。主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華民國”擁有主權。她認為北京當局並未正視“中華民國”存在的務實;在治權方面,北京不承認“中華民國”擁有主權,因此也不認為“中華民國”政府有合法的治權。但現實上兩岸已經展開事務性協商因此治權的默認起碼是存在的;台北當局方面,主權的範圍與治權論述同樣也有相當大的侷限性;民進黨方面不放棄“台獨”及不承認一個中國和九二共識,兩岸當局很難再有所突破及進展,民進黨以外國的態度來探討主權與治權,不僅大陸無法接受對於台灣現行“憲法”及法律同樣也是一大考驗。因此洪秀柱提出:“主權宣示重疊、憲政治權分立”期盼兩岸能走出法理的困境,這固然還需要兩岸當局和民間的溝通與協商,但起碼身為一個候選人不只是點出問題,還要能夠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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