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10日電/香港《文匯報》今天發表題為“調查關乎立會誠信 豈能出爾反爾”的社評說,立法會昨日否決終止譴責民主黨甘乃威的議案,依據議事規則,立法會將成立7人調查小組,調查甘乃威解僱女助理事件及提交報告。甘乃威事件不單涉及議員個人道德操守,更關乎立法會的誠信聲譽,如果任由事件不了了之,將令外界認為立法會“寬以律己,嚴以待人”,損害立法會的形象。甘乃威事件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主流民意一直認同要進行調查,當時立法會提出的調查議案亦得到所有出席議員支持。然而,部分議員昨日卻出爾反爾,反對調查,顯示他們在議員的操守監督上存在雙重標準,應當受到批評。
社評指出,社會對從政人士的道德要求較高,因為議員肩負監察政府的重任,如果其身不正,如何做好監察者的角色?所以,當甘乃威疑因求愛不遂、解僱女助理事件被揭發後,社會一片嘩然。當時輿情一面倒批評甘乃威,不少更要求他馬上辭職。在民情洶湧之下,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以37票對0票,壓倒性地要求成立調查委員會。而昨日要求撤回議案的吳靄儀,正是當日力主引用議事規則調查甘乃威的人。何以自打嘴巴,打倒昨日的我呢?部分議員罔顧立法會的聲譽,為了黨派之私,偏袒徇私,反對調查。這種態度,明顯與他們以往對待官員時的高標準大相徑庭,如此雙重標準,如何服眾?
社評表示,現在甘乃威與女助理各執一辭,更需要弄清事實。事件一日不能水落石出,議員誠信將永遠留有污點;立法會如不能公正調查事件,連帶自身聲譽都會受到拖累。近年立法會屢次動用特權條例調查各種案件,已經引起不少爭議。如果議員不能做到潔身自愛,誠信操守令人質疑,試問如何令市民放心讓他們肩負監察政府重責?
社評稱,當然,立法會的調查小組應以公平公開公正為原則,以釐清真相為目的,切勿將小組變成各方的政治角力場。為了讓雙方有充分答辯的機會,小組應力邀女事主到立法會作證。而且,小組的委員應由各黨派平均派員擔任,保障各方意見能夠充分表達,推動調查工作暢順公平地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