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債問題的不確定性並非意味著我們無法就這一問題進行分析、判斷,而是提醒我們,研究歐債問題不要過度拘泥於細節,而要從基本面分析。債務危機爆發後,歐洲舉行了系列的雙邊、多邊峰會,不時推出各種應對方案,而對債務問題的研究也是大量用在對這些方案的分析上。隨著危機的惡化,歐洲推出的方案也越來越複雜。比如在歐元區10月26日峰會上,各國達成多項協議,但在具體落實上要麼語嫣不清,要麼說日後再具體磋商,研究起來困難重重。對於這樣的問題,我們似乎可以反過來思考,為什麼歐洲要搞出這麼多模糊不清的方案出來?解決債務問題的簡單方案並非沒有,比如歐洲央行通過“量化寬鬆”向市場發出明確的干預債市信號、歐元區發行統一的“歐元債券”、歐元區為希臘債務提供擔保等等,都是簡單有效的解決方法。
歐洲人舍“簡”求“繁”並非複雜的方案更為有效,而是因為簡單有效的方案無法達成一致,這也就意味著複雜的方案效果肯定不如簡單的效果好,只不過是因為內部分歧大,相互妥協或者刻意回避的結果。所以,即便不對方案的每個細枝末節都仔細研究,也可得出這樣一個結論,那就是方案是無法化解危機的,市場對歐盟的各種版本研讀後得出的結論大多也都是如此。
雖然歐債危機發展的具體軌跡難以預測,但從基本面看,一些大的走勢還是可以分析討論的。一個是債務危機短期內難以得到有效解決解決。要從根本上解決債務危機,需要歐盟在深層次上做出調整,如南歐國家需要通過改革福利體制提升競爭力、歐元區機制缺陷需要彌補、成員國間經濟必須趨同等等,這些都非短期內能夠完成。在這一基礎上,歐盟所能推出的所有方案都只能是“治標不治本”,債務問題必將長期存在,且不能排除進一步惡化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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