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問題是,我們應該因此對富豪予以道德譴責或出台政策限制他們移民嗎?答案是否定的。
說任何話,做任何事,頭腦中都不能少了法律這根弦。移民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正當權利,富豪也是公民,他們行使這一權利,沒有任何理由受到政策上的限制。至於說通過修改法律限制富豪移民,這固然“合法”了,但從根本上說,對國家發展和人民福祉都將產生非常負面的影響。因為這將抑制國民從事經濟活動的動力和活力。一個眾所周知的事實是,正是對個人美好生活的追求,才是人們從事經濟活動的根本動力。堵住了這種追求的一個出路,必將對個人從事經濟活動產生相當的抑製作用。
不僅如此,這種限制政策的效果可能還會適得其反,加劇資本外逃的程度。1998年俄羅斯發生經濟危機時,很多國民兌匯出走,外資也想撤離。在此情況下,俄羅斯政府採取了強有力的資本管制措施,雖然收得了一時之效,但卻由此帶來了嚴重的後果。直到現在,外資對進入俄羅斯仍心存忌憚。
從道德上說,富豪移民也不應該受到任何譴責或詬病。道理很簡單,公民如何支配自己掙來的錢,是其正當權利。富豪發財後如果願意留在國內發展,以自己的商業能力與經濟財富參與國家建設,這固然應該受到提倡和褒揚;但如果他們用掙來的財富追求自己希望的生活,同樣無可厚非。如果對這樣的做法予以道德上的譴責,不僅會加劇富豪們的反感,而且還會因國內輿論環境的刻薄,加快他們移民的步伐。事實上,留住富豪的根本辦法只能是提高環境對他們的吸引力,單靠“顧全國家大局”的道德感,即便有個別的成功案例,也不具有廣泛的推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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