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保釣船剛出發之際,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就在答記者問時明確表示,中方“已向日方表達嚴重關切,要求日方不能有任何危及中方人員、財產安全的作法。”有了這樣一劑預防針,日方不敢太過放肆,也就不難理解了。否則,以日本海上保安廳的實力,保釣人士要想成功登島,談何容易?顯然,祖國這個強有力後盾是成功登島的關鍵。
而在中方保釣人員成功登島後,日方以涉嫌違反《出入境管理及難民認定法》為由折扣了登島人士。如何處置這些保釣人士,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日本政府有兩種選擇,一是以司法方式處理,二是以外交方式處理。若以前者,則保釣人員將被送交檢方,並以“非法入境”嫌疑被起訴。
根據日本法律,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可判保釣人士三年以內有期徒刑,並處以巨額罰款。但果真如此,必然會引起中方強烈反彈,結果必將是日本政府無法收場。正是考慮到這樣的後果,日本政府才會決定在外交框架內處置此事,以所謂的“遣返”方式釋放中方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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