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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會議順利圓滿,為下次會議鋪設更為堅實和寬廣的道路。 |
中評社北京3月1日電(評論員 文睿)2月27日,兩岸兩會第十次高層會談在台北圓山飯店登場。在本次會議上,兩岸雙方正式簽署《海峽兩岸氣象合作協議》與《海峽兩岸地震監測合作協議》兩項協議,為兩岸氣象、地震業務交流合作建立機制,為兩岸再創和平發展新利基。
兩岸關係在2008年5月開啟和平發展新時代,兩岸海協、海基兩會也在“九二共識”基礎上恢復制度化協商。五年多來,兩岸已經成功舉行九次會談,簽署交流合作協議19項,包括兩岸“三通”、兩岸金融合作協議、投資保障協議等等在內,都為兩岸人員往來和各領域交流合作鋪設堅實道路,創造出良好的發展條件和空間,為兩岸廣大民眾帶來切切實實的福祉,確保了台海地區和平穩定,繁榮發展,人民幸福。可以說,兩岸兩會會談所取得的豐碩成果,成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極為重要的基石,成為匯聚兩岸人心,凝聚兩岸力量的動力源泉。
本次兩岸兩會高層會談受到兩岸各界高度矚目,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此次會談是在今年兩岸關係取得開門紅的喜人局面下舉行的。此前,兩岸不僅在南京舉行了具有歷史性意義的雙方主管部門負責人首次正式會晤,而且緊接著又在北京舉行了極其重要的“習連會”,習近平總書記以“兩岸一家親”的對台理念,進一步喚起兩岸廣大同胞共同的歷史、文化和民族情感,將兩岸的心緊緊連結在一起,將兩岸的智慧和力量緊緊凝聚在一起,成為兩岸進一步攜手合作,同心協力拓展和深化和平發展的強大動力。
第十次兩岸兩會高層會談隆重登場,這是在兩岸政治互信不斷鞏固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勢頭不斷增進的情況下舉行的又一次重要會談。不僅體現了兩會制度化協商的穩步推進,所簽署的兩項協議也標誌著兩會協商談判解決問題的領域在不斷的拓展。為兩岸拓展交流合作開創新的利基,也為兩岸關係的鞏固精進奠定重要基石。
在本次會議之前,海協、海基兩會於2月20日至21日在湖南長沙舉行第二次“兩岸協議成效與檢討會議”,對已經生效的18項協議執行情形以及雙方共同關切的議題,進行交換意見和深入討論。雙方在兩岸空運、海運、醫藥衛生合作、共同打擊犯罪、金融協議等諸多議題的交流協商,取得了很多進展,為這些協議的落實與發揮切實功效,再一次夯實了基礎,創造出新的合作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