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中央政府必須拋棄以往過時的治疆政策,用新思維積極推動新疆的治理。我們認為以下幾個方面不失為具有創新的新思路:
第一、實行漢族與少數民族混居,促進主體民族與少數民族之間的融合進程。
以社會安定為前提,以中央指導調節為樞紐,以全國支援為輔助,以地方力量為主體,以民主法制(尤其是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為規範,以現代文化倡導、傳統文化保護、文化民間自治、培育共有家園意識為精神文化發展之原則,以兼顧生態、效能、利益普遍惠及的經濟建設為動力;而上述所有這一切原則的貫徹與落實,最終都應該指向這一核心且基本的目標--有機社區結構的重建,祥和、包容、公民自主的宜居家園建設。
第二、強化漢語教育。在全疆範圍內推行漢語教育。積極鼓勵和支持少數民族人員學習漢語,並擴大少數民族人員在內地就業、就學、參軍等方面的比例。
第三、建議中央政府修改現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上的條款,將民族一欄取消。積極努力與少數民族加強溝通,逐步縮小誤解的範圍。
進一步消除社會結構分割、社會資源排斥、社會心理疏離,促進少數民族社會融合,是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型社會結構的重要路徑。
實行獎勵政策,積極創造條件,鼓勵少數民族與漢族通婚,擴大少數民族人員與漢族通婚比例。
第四、加快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發展,在新疆城鎮,中央政府設立新的工廠和企業,以招收少數民族為主,中央實行優惠政策;
在保護少數民族文化與權利的同時,積極促進各少數民族的社會融合,培養和提高漢族與少數民族之間的相互吸引感,增強國家認同感,有效推進中國多民族國家建設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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