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給流動人口以明確的權利預期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1-21 12:20:44  


  中評社香港1月21日電/新京報今日發表社論說,今年,北京市計劃將長期在城市就業、生活和居住的流動人口納入城市公共服務體系,對流動人口實行屬地管理,做到與常住人口的同服務、同管理,切實使流動人口融入城市、融入社區,實現流動人口與本地居民的和諧相處;推出維護流動人口合法權益與社會公共服務新舉措,探索解決流動人口戶籍、住房、醫療等問題的新思路。(1月20日《北京娛樂信報》)

  社論說,流動人口管理問題,一直是人口管理和中國城市化過程中的熱點、難點問題,而流動人口的權利保障和城市管理的難度息息相關:權利保障越好,與戶籍人口的權利關係越平等,流動人口接受各項管理的主動性越強,管理的難度就越小,城市規劃和管理的資訊準確度與科學性就越強。反之,如果只強調管理,而在相應的權利保障上將戶籍人口和非戶籍人口區別對待,那麼,流動人口對相應的管理抱抵觸情緒的概率將大大增加。北京市此次特別強調對流動人口的公共服務,在對待流動人口問題上,是一次理念進步。
  
  然而,知易行難。明白管理必須建立在平等服務的基礎上的常識不難,難的是給流動人口以明確的權利預期,讓他們明白,接受管理(比如暫住登記)將會有明確的“權利兌現時間表”。有了這樣的時間表,他們就會積極主動地配合管理。這樣,城市人口的資訊將做得科學準確,而依據常住人口做出的各項城市規劃和管理決策,比如公共交通的設置,教育、醫療、住房、治安、社會保障資源的安排與規劃等,都能夠做到科學有序,適應並引導社會的發展。反之,城市的各項規劃和管理可能會陷於被動、混亂與無序。
  
  此前的1月16日,公安部副部長劉金國表示,要積極穩妥地推進戶籍制度改革,逐步放寬戶口遷移政策,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做好流動人口就業、居住、子女入學、維權等方面的服務工作。其實,早在2005年10月25日,類似的理念就曾被明確提出,即對流動人口的管理服務工作,要按照以人為本的理念,由過去的防範控制型管理,轉變為管理和服務並重的服務型管理。但是,戶籍改革等相應問題的解決速度,還很難讓人滿意,而農民工的權益問題、流動人口子女的入學和高考等問題,都由此派生,成為越來越複雜的社會問題。
  
  社論指出,時至今日,社會資源已經有相當一部分進入了市場公平分配階段,只有少部分資源如戶籍以及與此緊密相關的高考資源分配等,還沒有進入市場。因此,政府對流動人口提供服務,就可以在這些關鍵性的非市場資源上下工夫,讓流動人口因為享受到了更優質的服務,而願意積極主動地配合其管理。不過,由於長期得不到明確的權利預期,因此,流動人口的“脫管”現象,就成為全國性的普遍問題。公安部的統計資料顯示,截至2005年6月30日,全國公安機關共登記暫住人口8673萬人。而同期國務院《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01-2010年)》實施情況顯示,2005年中國流動人口約1.5億。也就是說,將近一半的流動人口處於“脫管”狀態,其中相當數量的流動人口在城市暫住時間較長,“流動人口不流動”,其中有相當一部分人,是在自己購買的房屋裏長期“暫住”。
  
  中國正快速行走在千年未有的城市化道路上,在這樣一個變化大於計畫的時代。因此,切實改革戶籍與高考制度,還流動人口以完全平等的市民待遇,已經是一個迫在眉睫的任務。在這方面,北京市正試圖走出一條將流動人口納入城市公共服務體系的新路,期待著這條路能越走越寬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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