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6日電/台灣“經建會主委”何美玥日前宣佈,“行政院”將啟動第三次稅賦改革,計劃大幅調降營利事業所得稅率,由現行的百分之廿五,一次就降到至少百分之十六點五。台灣中央日報網路報今日發表社評指出,由於此一宣示與“財政部”一貫立場頗有出入,估計每年稅收損失又高達一二七五億元,再加未來究竟能否提升國際競爭力?增加企業投資?都還大有問題,因此外界普遍質疑。
根據何美玥的說法,第三次稅賦改革的主旨是“低稅簡政”,為了達成“震撼”的效果,營所稅將採取“一步到位”的方式,一次就降到比香港的百分之十七點五還低,至少是百分之十六點五。估計一年稅收損失高達一千二百七十五億元;不過,相關產業租稅減免的優惠措施約一千三百億元,算起來“國庫”似乎還有賺頭,理當值得肯定。可是主管賦稅的“財政部”官員個個對此避而不答,但“經建會”卻聲稱,“財政部”與“經濟部”早有共識,而且經過“上面的人”認可,才會宣佈推動。既是如此,“財政部”為什麼會有“事不關己”的反應?顯然其中必有蹊蹺,最大的可能就是“財政部”並不贊成,卻又不敢反對!
就事論事,“低稅簡政”原先就是稅制改革的目標,不過,“財政部”一貫的立場是,當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於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到期“落日”之後,取消所有租稅優惠,營利事業所得稅與綜合所得稅則將同步開始調降,預計五到十年內,所得稅率將逐年接近實質有效稅率,何以現在卻要“一步到位”?為什麼兩年多以後才要推動的政策現在就大張旗鼓的宣傳?說穿了,無非就是為了選舉,希望討好企業,藉此“綁樁”而已!
根據統計,目前台灣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率名目稅率雖為二五%,但透過各項租稅減免後的平均稅率約為一五%。各別產業稅賦不同,傳統產業稅負普遍較重,超過一五%,而科技產業若加計保留盈餘一O%所得稅與最低稅負所得稅後,平均稅率也高於一O%,因此再調降營所稅率,究竟對提高競爭力有多大用處,實在很令人懷疑。
社評指出,事實上,營所稅率的高低與競爭力並沒有必然的關係,台灣的投資不振,主要關鍵也不是稅率,例如大陸的營所稅率三三%,即使扣除三免五減半等優惠措施後,實質稅率還是在廿二到廿四%左右,競爭力卻遠在台灣之上;至於先進國家的稅率在三十%以上者,更比比皆是。試想,如果降稅就能提高“國家”競爭力的話,那我們何不乾脆免稅?
再者,“經建會”日前強調,營所稅調降,促產條例也要配套取消,因此整體稅收影響不大。可是從過去經驗看來,要減的稅固然減了,可是該加的稅卻往往加不成。縱使促產條例取消,在工商企業的壓力下,未來會不會又出現什麼新的優惠措施,誰敢保證?屆時稅收大幅減少,誰來負責?
更重要的是,從張俊雄“組閣”後,各種降稅方案層出不窮,粗估起來,“國庫”至少就已損失二千億元的稅收,而在此同時,政府卻又猛拋政策利多,經費又動輒百億,甚至千億,試問,稅收不斷減少,開支卻大量增加,對於債務累積已達十餘兆的“國庫”,勢必是難以承受的負擔,但民進黨政府卻為了選舉,完全不顧後果,如此只為勝選,卻完全不顧台灣財政的做法,怎不令人痛心疾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