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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貞昌 |
中評社香港4月10日電/台“行政院”與NCC的大戰,昨天達到高峰。
聯合報報道,“行政院長”蘇貞昌批示,認定NCC委員吳忠吉、劉孔中皆以其親屬擔任公務車駕駛,違失情節重大,應比照前金管會主委“龔照勝”模式依法停職,移送監察院裁罰,繳回所得的利益。至於NCC主委蘇永欽及副主委劉宗德則因批示違法公文,處以書面告誡。
“行政院”近兩個月來,卯足勁槓上NCC。在TVBS假新聞事件後,兩單位對如何處罰的意見分歧,關係陷入空前緊張。雙方言辭上你來我往,互批對方違法、失職。昨天蘇貞昌終於決定對NCC委員開鍘,將國民黨推薦的兩位委員停職。
“行政院”並強調,NCC是“行政院”的下屬機關之一,在未影響獨立機關行使職權、不干預具體個案決定下,對“行政院”整體政策應充分協調及配合。
“行政院”指出,憲法明定行政院為最高行政機關,參照司法院第六一三號解釋理由書,“行政院”對NCC有監督權,“行政院”據此對NCC提出九項“限期改正事項”。這是NCC成立以來面臨的最大挑戰,更是“行政院”對獨立機關最大的指導。
“行政院”副秘書長陳美伶說,NCC委員如果對“行政院”的處理不服,還可尋求救濟手段,如釋憲、訴願或行政訴訟等。
她說,政院先前已要求NCC,從嚴處分TVBS恐嚇影帶事件,並配合司法機關調查,但NCC的處分未符合社會期待與比例原則,因此行政院昨天對NCC提出的九項限期改正事項中,要求NCC如發現恐嚇影帶新事證,應另為調查處分。
此外,NCC對TVBS瀝青鴨事件,竟以無人檢舉為由放棄監理責任,形同行政怠惰,NCC應即刻對此事件主動調查處分。
她指出,司法院第六一三號解釋對NCC委員組成違憲的條文,訂有二○○八年十二月卅一日的落日條款,“行政院”仍呼籲“立法院”在本會期完成修正NCC組織法,使NCC儘早依憲合法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