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26日電/聯合報今天發表社論說,台灣二次金改紛擾兩年多,頭緒至今猶未能完全理清,始作俑者陳水扁最近突又重申要繼續推動,對自己的錯誤及衍生的弊端卻一無反省。
這是陳水扁的選擇性失憶,還是他以為人民的記憶太短暫?或者,他要趁著大權在握重新主導金融資源分配,加速利益輸送,以回饋親近的金主和財團?
社論說,陳水扁也許忘了,但民眾並沒忘記,二次金改最主要的結果只有兩項:一是“國家”資產被賤賣,二是金融市場加速淪入少數財團之手。此外,在激烈的兼併過程中,一些企業因貪功而捲入違法交易,政府官員則因無能或勾結致使公股權益遭到鯨吞蠶食,一批裙帶商人更忙於進出府院後門而演出關說醜聞。吳淑珍近月以健康為由避不露面,但她在官邸插手財團爭逐之事,不仍歷歷在目嗎?
陳水扁自稱,二次金改目標正確,只是執行上有許多需要改善。短短一句話,把自己的責任撇得一乾二淨,過錯全都推給行政部門。但問題的癥結果真如此簡單嗎?大大不然。
社論說,二次金改之所以荒腔走板,除了執行上的無能及疏漏,其根源更在政策目標本身即明顯失當。陳水扁當時不徵詢行政部門意見,即擅自設定金融機構“限時”、“減量”的目標,不僅嚴重扭曲市場運作,更等於宣示“總統”才是金融大餅重分配的主導者,使政策及執行均遭到架空。二次金改亂象頻生,後遺症不斷,主因正是“總統”以“政治權威”強暴了“行政專業”。
回顧兩年多來的金融市場變化,充斥著欺罔和不公。為了達到他欽定的逾放比下降目標,行政部門須以延長提列呆帳年限來達成,這是自欺欺人;因為特定公股金融機構被鎖定出售,市場上空禿鷹盤旋,不斷演出小吃大、私併公的反常現象;而包括兆豐、中信、第一、華南、彰銀等金融機構,都因金改而爆發關說、賄賂、內線及其他不法醜聞。這些,皆是陳水扁對行政和市場的雙重扭曲所致。
如果陳水扁對金融問題素有鑽研,也就罷了;但他完全是財經、金融的門外漢,只不過聽從親信金主或身周策士之言,即率爾端出近乎五鬼搬運的蹊蹺政策,遂成了昏庸亂政的禍首。再說,根據雙首長制的分工,“總統”主要權責在“國防、外交”和兩岸;陳水扁不徵詢“內閣”意見即逕插手金融,已嚴重撈過界。更何況,已有過一次臭不可聞的演出,陳水扁仍要一犯再犯,這是多麼怙惡不悛的領導人!
社論說,這正是憲法一修再修,造成“總統”權責完全失衡的惡果。從李登輝到陳水扁,一方面把自己當成“萬能元首”,一切“國家”大政一把抓;但一論及責任,又把自己當成“萬年不沾鍋”,任何責任都不必承擔。這樣“權責分離”的制度,“國家”如何能維持常軌運作?
而陳水扁較李登輝又愈發變本加厲,利用不斷對內閣改組、撤換,六任閣揆及上百名政務官皆成為他愚昧執政的代罪羔羊。試想,二次金改在蘇內閣任內喊停,蘇揆一下台,政策立即敗部復活;如此反覆,金融如何健全發展?永遠處於“狀況外”的政務官,又如何擋得住五鬼搬運的操作?當這類忽生忽死的“殭屍政策”橫行,台灣政經體質豈可能健康?
社論又說,沒錯,台灣金融仍需要改革,但這需要理性的評估和專業的執行,絕非一個惡績昭彰元首的獨白即能推動。進一步看,若不設法打通血脈,讓銀行及金控從企業向海外發展的大趨勢中找到壯大的活路,光在島內論整併,不管能成就多少家當權者的親私財團的霸業,終究只是對內巧取豪奪,在國際金融市場仍然不可能有競爭力。這也正是陳水扁最嚴重的作孽:他該想想自己掐著金融要害的那隻手要何時鬆開?
這七年,陳水扁揮霍掉所有的“改革”契機,現在他自己已成了“被改革者”,他以為拿著魔棒嘶吼“改革”就可以“點石成金”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回。在任期即將屆滿前,他若還不忘要回饋他自己的金主財團;憑著這個記性,他著實該想想自己給人民的承諾還有多少沒實現的,別再玩弄“國家”政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