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14日電/馬英九特別費案,台北地院今天判馬英九無罪。判決書中指摘檢察官對證人吳麗洳筆錄斷章取義及質疑馬英九筆錄記載。“特偵組”檢察官侯寬仁在接受中央社專訪時表示,他尊重法院的判決,但法官在判決書中任意指控司法官扭曲事實,並不厚道。
侯寬仁表示,筆錄記載最重要的是符合當事人的真意,而不是一字不漏的記載,法官認定吳麗洳偵訊時所說的“對”、“嗯”並非針對問題回答,反而認為他的筆錄“斷章取義”,他反問到底是誰“斷章取義”呢?
侯寬仁說,經比對勘驗筆錄,辯護人提供法院的錄音譯文及媒體登載的譯文有38處遭到刪除。有心人想藉此攻訐他,他並不在意,但偵訊內容曝光,證人卻可能因此受到傷害,基於職業倫理,他認為以這種訴訟技巧並不恰當。
至於判決書指摘檢察官擅自曲解被告供述。侯寬仁指出,法官這種說法對司法官來說是很嚴厲的指控,不但不厚道,而且會影響司法公正性,“以後誰還會相信司法官辦案呢?”
侯寬仁說,馬英九在每次偵訊後,均花費一個小時左右看筆錄。去年11月17日馬英九首次接受偵訊時,書記官做了12頁的筆錄,馬英九詳細看過後,每一頁都有更改;書記官第二次列印出來後,馬英九還是對部分內容做更動,直到他看完第三次沒問題後,才簽名具結。
侯寬仁表示,在馬英九如此詳細的看筆錄、修改筆錄之下,筆錄絕無扭曲馬英九真意,他呼籲法院將馬英九偵訊錄音、錄影向社會公開,讓全民公評。
侯寬仁強調,他辦案絕不介入政治,起訴案件在法律上絕對站得住腳。偵辦馬英九特別費案時,他理解過去首長在特別費使用上,有“歷史共業”的狀況,所以對馬案從寬認定,不加以為難,處處著想卻落此下場,讓他感到不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