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25日電/香港死因裁判法庭星期三(4月25日)就轟動香港的2006年尖沙咀槍擊案以及兩起關聯槍擊和搶劫案的死因研訊作出裁決。
由五人組成的陪審團經過一天半的商議後作出判決,裁定尖沙咀槍擊案死者之一警員徐步高是合法被殺,而同案另一位死亡警員曾國恒是不合法被殺。
陪審團也裁定在2001年新界荃灣石圍角邨槍擊案中死亡的警員梁成恩和同年荃灣銀行搶劫案中被殺的護衛員卡恩也分別死於不合法被殺。
陪審團裁決指出,3名不合法被殺的死者,都是在執行職務期間被徐步高開槍射殺,梁成恩更是被徐步高搶奪佩槍後,被徐步高用這把槍打死。
裁決也指出,案發當日休班的徐步高是因為襲擊曾國恒和另一名警員冼家強,被曾國恒射殺。
主審的死因裁判官陳碧橋也對包括徐步高在內的4名死者表示哀悼,並對徐步高的母親張維美出席聆訊並作證表示感謝。
這次死因研訊一共牽涉3起案件,自2月開審到現在,歷時36天。 |